梦想家乐队登台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调试乐器,毕竟,他们是第一次在孔雀酒吧演出,对这里的器材还有些不熟悉,需要一定的时间掌握。
在这段时间里,麦子峰和其他几名驻唱歌手,从远处走到了林浩歌的身边,朝着他递过一瓶百威啤酒。
“林浩歌,我很是佩服你啊!能够一个人撑起天辰KTV的场子,实在是不同凡响。”
其中一名男歌手穿着张扬的黑色皮衣,戴着墨镜,梳着大背头,浑身上下充满了暴走族的气质。好在长相还不算太差,不然的话,就跟普通的地痞流氓没区别了。
“是吗?你是……”
林浩歌皱起眉头道。对方的语气里,明显带着一股子酸气,根本不是真心的夸自己,而是变相的找茬儿罢了。
所以,他也没有给太多的好脸色,而是面无表情的开口。
麦子峰连忙在旁边插口道:“浩歌,我来为你介绍,这位就是我们孔雀酒吧最出名的歌手,郑中天。”
紧接着,转过身来,面朝着郑中天,点头哈腰道:“中天哥,这就是林浩歌。”
郑中天随手点起一支中华烟,毫不客气道:“行了行了,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用不着你在这里碍眼了,滚吧,别烦老子,我有话要跟林浩歌谈谈!”
“这……好吧……”
麦子峰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任谁受到了这样的侮辱,心里都不会太好受。只不过,他又不敢真的得罪了郑中天,要知道,不仅仅是孔雀酒吧,乃至整个凤凰街,郑中天都是数一数二的驻唱歌手,比较擅长摇滚唱法,以真声嘶吼干上c3闻名四方。
郑中天也是孔雀酒吧最著名的摇钱树之一,摇滚乐在整个音乐圈市场占得比重并不多,但是在民间酒吧或者是舞台演出,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摇滚乐比较偏简单粗暴,直抒胸臆,对于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来说,是最好的精神食粮,能够将心底里的感情呐喊。
而麦子峰的地位,相对来说就要差的多了。
他只不过是在孔雀酒吧打工的歌手之一,郑中天却更像是一个合作者,已经拥有了固定的听众和粉丝,哪怕是换到了别的地方,一样可以活得很好。
所以,在郑中天面前,他只能选择默默退让,一句话也不敢吭。
望着这一幕,林浩歌却暗暗皱眉,没有多说什么。
等到麦子峰离开后,郑中天才转过身来,脸上带着怪异的笑容道:“听说梦想家乐队就是你带出来的?”
林浩歌不置可否道:“这恐怕跟你没关系吧?”
“谁说没关系?你知不知道,他们来到这里,就挤掉了老子兄弟的位置!”
郑中天冷哼了一声,不紧不慢道:“你也不用否认,我又不是傻子,早就听说了你们的关系了。”
听着他的话,林浩歌眼皮都不抬一下,慵懒道:“你说了这么多,也无法改变你那朋友无能的事实,如果真有本事的话,又怎么会被梦想家乐队挤掉?”
“你!”
郑中天怒极反笑,讥讽道:“别以为你真的可以高枕无忧了,孔老板虽然给了梦想家乐队一个机会,不过,说实话,在我看来,这些人根本就是初出茅庐的小孩子一样,想要握住这个机会,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今天的演出就是最好的试金石,如果他们没法一鸣惊人的话,哼哼,一个月过后,就会立马被炒鱿鱼!这就是这个行业的生存法则!”
林浩歌脸色微微有些变了,无法否认这个事实,梦想家乐队的经验,实在是太少了,登上这么大的舞台,也很有可能出差错。
紧接着,就只听郑中天不屑的声音再次传来:“还有一点,你别忘了!我对这个场子最熟悉不过,认识的人,肯定要比你多一些!只需要一两个闹事的人,就足够破坏一场演出,到时候,嘿嘿……”
说话的同时,孔宣再次走了过来,见到两人正在聊天,立马插嘴道:“看来,你们两个已经认识了。哈哈,不错,不错,演出马上开始了,咱们一起拭目以待吧!”
随手拿起三杯浓烈的威士忌,摆放在面前的酒桌上,孔宣则惬意的躺在了沙发上,等待着梦想家乐队接下来的表演。
“真是爽!”
郑中天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发出痛快的声音。
但是,他的眼睛,却始终都落在了林浩歌身上,带着似有似无的挑衅意味,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林浩歌也不好再多说什么,默默地坐在了一旁。他无意跟郑中天争些什么,更不会像个疯子一样撕破脸皮乱咬人,因为他很清楚,只有实力才是最好的证明!
……
“咳咳,大家好,我们是梦想家乐队,今天,第一次在这个舞台献唱,给大家带来一首《失恋无罪》!”
梦想家乐队登台献唱,首先带来的曲目,就是爆发力十足的《失恋无罪》。
这首歌原唱是A-Lin(黄丽玲),发行于2006年2月10日,相对来说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