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断。
五天后的一个黄昏,看着天空由红转成暗青后,雇主郑翰命令大家住在一个叫刀马川的小镇,他们是简陋客栈里唯一的客人。
通过五天的接触,方欢和这个满面病容的大个杨藩也熟了,在晏城讨生活的人最会察言观色观微知著,他发现,这个病恹恹的人竟然是个武士,昨天他一个人把一辆车推上了山坡。
“杨大哥,吃块牛肉干……杨大哥,你是个武士吧?”方欢灵活的把一块牛肉扔给杨藩,随意的问道。
武士一共分为十二级,等级是以力量来判定的,一级武士可以托举五百斤重的重物,二级则可以托举一千五百斤重物,三级可以托举两千五百斤重物,武士等级每上一个台阶,力量便增强一千斤斤,以此类推,级别越高就越厉害。
一旦成为武士,便身强力壮百病不侵,随便能摆平十来个普通人,而这么强悍的人,怎么会变成一个病痨?
方欢对病恹恹的杨藩产生了兴趣,这后面,一定有故事。
“咳咳咳!”杨藩急促的咳嗽起来,似乎被呛着了,他有些讶然:“你能看出我是武士?嗨……!”
长叹一口气后,杨藩的眼神摇摇曳曳游动,飘向窗外很远的地方:“我是个一级武士,去巫山采药,遇到了三个扮成强盗的一级武士……能活着出来就已经不错了!”
交易越多的地方钱就越多,钱越多的地方就越不安全,人为财死的故事这里天天重演。
在晏城,这样的事方欢听的多了去了,但他觉得杨藩没有说的那么简单,一个人能从三个同等级人的手中逃走,不可能没有几把刷子,搞不好是他一个人干掉了那三个人,只是受伤了些而已,但是这样的人,隐瞒自己是有原因的,最好别拆穿。
方欢腼腆的笑着配合的点了点头,指着前面一个给骡子饮水的背影,转移话题道:“还算好了,我好几次进山,看到的都是死人,衣服都被扒光了,你看,那个人说不定和你一样从强盗手中逃出来的!”
那是一个普通人的背影,看起来有些清冷和孤独,头发凌乱胡子渣渣身子伛偻,脸上有着几道细微的划痕。
杨藩眼神微微一动,那人身上还有微弱的血腥气,似乎受伤了,不过他隐藏的极好,只有自己隐约觉出他是武者,而这个十五岁的小毛孩竟然远远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小子------很聪明。
“杨大哥,你见过巫人吗?”
方欢想起了神秘的巫族,虽然他离巫山很近,但他也深入过一次巫山,但没见过巫族人,那道从天而降的五色雷光让他对巫人充满了想象。
“呵呵,巫族人并不是谁都可以见到的,我当然也没见过,但是我见过魔人!”杨藩看向远方,意味深长。
“魔人!”
方欢吃了一惊,下意识的扭动了下身子,感到护身甲和针剑都在,袖中十把飞刀一动不动的安放后才觉得心里稍安。
他突然想起了芊芊,她现在已经恢复了吧,她一直想杀死自己,为什么没来呢,以她的修为,自己这两把刷子恐怕还不够看。
小铁匠觉得心口热热的,芊芊,是她的第一个女人,虽然合体了,但感觉离得好远好远,他知道,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是说她是玄士自己是个**丝,而是立场,她是魔人,自己是正常人。
“魔人?他放过你了……!”方欢被震撼的同时,胃口也被吊起来了,除了芊芊,他还没有见过魔人。
吕国之所以崇尚武力,不是因为民风好斗,而是因为------需要。
千百年前,有两个非常强大的一等家族入魔了,入魔后他们力量强大行动如风,喜欢吃人肉喝人血,灭在他们手中的普通人和家族数不胜数,而只有武士才可以和他们抗衡,所以成为武士,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不二途径。
对魔人的认识方欢实际上只存在于道听途说和想象中,但这并不妨碍他对此产生深深的恐惧感。
“他在树梢上奔跑,我只远远看了一眼,也许他没有发现我!”
方欢看着因侥幸活命而不露声色的杨藩心里一阵小紧张,如果那个魔人不是忙着奔跑,杨藩现在一定变成了一堆骨头,据说魔人的眼睛是因为吃人吃红的,而有些魔人是因为心性歹毒致使眼珠变绿的,他们魔化的样子非常的恐怖和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