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七一年)开始颁布一系列的诏令实行海禁政策。
自从那时候起,大明王朝的海禁政策,就处于左右摇摆之中,先后经过了似松实紧的永乐时期(郑和时代),时松时紧并逐渐失败的后郑和时代(宣德八年至正德年间),海禁政策的高度强化与失败(嘉靖时期),最后是隆庆开海。
隆庆元年(一五六七年),福建巡抚涂****上书曰“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私贩指走私商,公贩指合法商人)。
其实,那时的私贩已经犹如公开,根本就属于不纳税的“公贩”。这里所说的不纳税,也是单指纳入朝廷府库的税金,而那些该给出的“孝敬”,该分润的盈余,是一点儿也不能少的。
而公贩不仅要多拿出一份纳入朝廷府库的税金,其他的费用丝毫不少,这么简单的算术题,试问有谁算不清楚。
当是时也,大明王朝的海禁政策已经名存实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ebqg+741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