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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5章 斯蒂芬金简短幽默的写作心得(2 / 5)

像是小说里的人物,而不是真实的人。叙述故事的刀锋开始生锈,我就开始对故事情节和进展失去控制。最糟糕的在于,那种创作新东西的兴奋感会逐渐消退。

我还是相信一本书的初稿——哪怕是长篇大部头——应该在三个月内完成,这也是一个季节的长度。我希望一天能写十页,大概是两千英文单词。三个月就有大概十八万字,作为一本书的长度恰好。对这种有规律的创作方式帮助最大的就是工作环境要安静。

你写作用的书房不必非要以花花公子推崇的派头装修,你也不需要一张早期美国式样的拉盖书桌来摆放写作工具。地方不妨简陋,并且有一样东西必不可少:一扇你甘心关上的门。关门等于是以你的方式告诉世界,也告诉自己,说你是言出必行;你已坐下严肃承诺要写作,决心一诺千金,说到做到。等你终于走进自己的书房,关上门,你应该已经订好了每天的写作目标。就像体育锻炼一样,起初你最好把目标定得低一点,免得泄气。我的建议是每天一千单词。

对任何作家都是如此,但尤其对新手作家来说,消除一切让你分心走神的可能性是明智之举。如果你坚持写下去,你会本能地自然而然把这些分心因素屏蔽掉。写作的时候,你会想让世界整个消失掉,难道不是吗?当然是这样。你写作的时候是在创造自己的世界。

我想你改该首先着手给“写你了解的”作一个尽量宽泛的解释。如果你是管道工,你当然懂得装管道,但你的知识绝不仅仅局限于此;你的心同样了解很多东西,想象力也一样。感谢上帝,若没有了心和想象,小说的世界一定会是个糟糕的地方。或许根本会不存在。

至于说题材类型,这样说应该比较合适,就从你喜欢读的题材类型开始写起吧。

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注入真实生活,结合你自己对生活、友谊、爱情、SEX以及工作的了解,让作品与众不同。你需要记住的一点是,不要长篇大套授课一样讲知识,而是用这些来充实你的小说,这两者不是一回事,后者可取,前者可免。

你作为一个新手作家最好不要模仿这种似乎由格雷沙姆开创的受困律师题材模式,而是学习格雷沙姆的坦诚写法,他似乎没有别的招儿,只会直奔主题。当然,格雷沙姆了解律师。你所了解的知识会帮你在其他方面独树一帜。勇敢些。记下敌军的位置,回来告诉我们你了解的情况。还要记住,太空管道工未见得一定是个糟糕的故事点子。

我不信任情节构思有两个理由:首先,因为真实的生活多半是不经构思的,哪怕是算上我们所有的合理预警和精心计划依然如此;其次,因为我相信情节构思和真正创作的自发性是互不相容的。

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对于写小说的基本信念是: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作家的职责就是给他们提供发展的所在。如果你能这样看待问题,我们就可以比较舒服地一起工作。但是如果你认定我是个疯子,那也没关系。你不是第一个这样想的。

我更多地依靠直觉,我能够这么做是因为我的书多半是基于某种情势而非故事。这些书的来源通常都是些很简单的点子,当然有些要更复杂写,但大多都如同百货商场的展示窗,或者蜡像造型场面一般单纯明了。我想要将一群人物(也许是两个人,也许只有一个)放到某种困境中,然后观察他们如何竭尽全力脱身。我的工作并非帮助他们脱身,或是操纵他们的命运,把他们从困境中弄出来——这些工作需要情节构思这柄大锤,这种力道大、动静响的工具才能完成——而是观看发生的事情,然后把它写下来。

首先出来的是一种情势。人物——开始时总是平板、毫无个性——随后出现。一旦这些东西在我脑子里固定下来,我就开始叙事。对于结局我常会有个大致的想法,但我从来不曾命令任何一群人物必须按照我旨意行事。相反,我希望他们照自己的意思做。有的时候结局跟我想象的一样。但大多数时候,结局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何必担心结局呢?何必控制欲这么强?或迟或早每个故事总会走到个结局,管他结在哪呢。

在我脑子里明确固定下来的只有个大概的场景——残疾作家,神经病“粉丝”。具体的故事当时并不存在,但我并非一定要知道了故事才开始工作。我认为,这种方法既适用于我,同样也很可能适用于你。如果你受制于提纲和写满“人物要点”的笔记本这些烦人教条,这种方法会令你得到解脱。知道能够让你的大脑从“情节发展”转到些更有趣的东西上。

只要情景足够强,就会让情节设计完全失去意义,这样我认为正好。最有趣的情景通常可以用“如果”问题来假设一下:

如果吸血鬼入侵了某个新英格兰小镇会发生什么?《撒冷镇》

如果内华达州某偏远小城里一个警察突然狂性大发,见人就杀,会怎么样?《绝望》

如果一个年轻母亲河儿子被一只狂犬病狗追着,困在他们的房车里,会发生什么?《酷咒》

好的描述是通过学习获得的技巧,之所以说除非大量阅读大量写作,否则你绝不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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