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场比试结束了。
过了半个时辰,李言的第四场战斗开始了,虽然已经是中午吃饭的时间,但是游客不减反增,李言出场,更是引爆了整个前院,几乎所有人都在喊。“李山,十招内干掉他,我要回家吃饭了。”
“李山,我能不能吃大餐就看你了,不要留情啊。”
“李山,快一点啊,我等了半个时辰就是为了等你啊!”
“李山,求你了,练练手感也好,拖个五十招吧,那样我就发了,到时候我们五五分。”
这一次李山的对手是一名高瘦的少年,他是用棍的,叫刘岩,他站立着,就跟长棍一样挺直。
刘岩很淡然,似乎没有将游客的话放在心上。
两人同时作揖,“请。”
话落,刘岩挥舞着长棍便扫向李言。
李言抬枪格挡。
“当”刘岩退了三步,但是他很快便再次冲向李言,自上而下,砸向李言。
李言挥枪格挡。
“当”刘岩退了三步,同样的,他非常快的调整好了,这一次他绕向李言侧面,扫向李言。
李言急退,躲过长棍,随后一个冲刺,突袭而上,长枪直刺。
刘岩正要后退,却发现,长枪已经在胸前点了一下。
三招败敌,王华政看得呵呵大笑,“刚刚的偷袭很有趣啊,时机抓的非常好。”
刘澄宇点头赞道:“不错,李山把我战机的能力,在这一群小孩中是最好的。”
李冬对李沥问道:“阿翁,哥刚刚怎么会算的那么好?”
李沥笑道:“不是算的好,而是战斗经验多了,悟到了这一点,你哥知道了棍子扫过去的点在哪里,在那个点划过瞬间,就是空隙,就有可乘之机。枪是兵之贼,用枪的就要有这份眼力,才能发挥长枪的优势。”
“可我以前听您说枪是兵之王。”
“说枪是百兵之王,是因为长枪距离长,适合先发制人,长枪还很难防,刺是点对点,而且重量是长兵器里最轻的,所以很快,想要克制长枪,就要不断的前进,而这个时候,主动权就在你手上了,封劈拿拦,随你怎么用,历来军中阵仗,最容易训练而又具威力的的就是长枪兵,所以自古就有枪是百兵之王的说法。”
“那兵之贼呢?”
“真正的兵之贼是匕首短刀之类的武器,但也有人说枪是兵之贼,是因为枪比较长的特性,加上各种步法的话,非常难防,如果再有一份发现对手弱点的眼力,专打对手短处,呵呵,贼不主攻,以智而谋。”
“什么意思?”
“呵呵,以后你就会明白的,这需要成百上千次的战斗,才能练出来。”
“哦!那阿翁,哥枪法好,力气大,我看了这么久,好像就哥优势最明显,哥是不是稳拿第一了。”
李沥哈哈大笑,“不一定,有一个用大刀的,叫刘振宇,他在刀法上的功夫,非常了得。还有一个叫田在荣的,他用一把短剑,招式非常诡异,这两人可以跟你哥战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