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年轻,沛雁也笑了起来,携着慕琴的手往街道的另一边走去。
“你还在这里?”慕琴正伸手去接那一碗酒酿糯米圆子,却不知道谁家的小孩追逐而过撞在她身上,手腕微微一晃,那小小的瓷碗便从手中飞了出去,正怕砸到了旁人,却蓦的有一只手斜斜伸了出来,稳稳的接住了那只瓷白小碗。
四周的人立刻便发出了一阵惊叹,这样的小地方,和曾见过泉泽这样丰神俊朗的男子。就连慕琴都看得有些失神,伸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瓷碗,脸上也不禁有些尴尬。
“我从来没有见过花灯会,自然想来看一看,你呢……你不在石头记里,怎么出来了?”慕琴轻轻咳嗽了两声,强作镇定。
“我也没有见过花灯会。”泉泽拧了下眉头,有些不耐烦的坐了下来,“再来一份酒酿丸子。”
沛雁显然也看出来泉泽的身份特殊,只不过万万料不到他会是大周朝的皇子,不过看他和慕琴如此相熟,她掩唇笑了起来,这位公子风度翩翩,虽然稍显冷酷了一些,不过和柳公子比起来,倒是各有千秋。
店家极热心的又端了一碗园子过来,清冽的淡淡米酒香在熏得人不由浑身一暖,糯米圆子里裹的豆沙馅,甜腻可口,慕琴原本还有些惊讶按泉泽的身份,应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坐在这里和市井小民一般吃东西的,没想到才刚咬了一口,他果然被里面滚出来的豆沙烫到,整个人的面部瞬间有些扭曲了。
慕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连忙招呼店家送一杯凉茶来,“糯米粉裹得很薄,里头的馅没那么容易冷的,你小心一些。”
她来这里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而已,却也曾和眼前的男子一起并肩历险过,那一晚在法华寺的地道之中,他曾经抢身挡在自己面前,那一刻,不是不感动的。这些年风雨无阻,她总是记得旁人对她的好,一点一滴,都不会忘记。
她自然不敢真的将泉泽当朋友看,但是此刻在晓康城能再重逢,勉强也算是他乡遇故知了。
“怎么了,你盯着我看做什么,我脸上有灰么?”慕琴伸手朝自己脸上抹了一把,她的手却忽然被泉泽抓住,还没反应过来,温热的皮肤就已经轻轻从自己唇边擦过。
“芝麻糊。”慕琴一双黑漆漆的眼睛一直凝视着慕琴的面孔,此刻手指翻转过来,指尖上果然还残留着一痕芝麻糊的印记。
慕琴抿了抿唇,一时间只觉得原本嘈杂不堪的人群陡然都静了下来,那些喧嚣吵闹的画面像是被谁按了停止键一般,只剩下洁白手指上一抹芝麻花浓的就像化不开的黑夜。
泉泽轻耸了下眉峰,从怀中掏出一方手帕仔细将手上的芝麻糊给抹干净,他的眼中隐隐有些困惑,不过想了想最终还是顺手便将手帕往地面一扔。
慕琴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俯下身将手帕又捡了起来,那手帕虽然只有手掌大小,然而触手细腻,洁白无瑕,上面还精细的绣了一朵兰花,看样子便价值不菲,他竟然就这么随手给扔掉了?
“就这么扔了,难道不可惜么?”慕琴错愕的说道。
泉泽蹙了蹙眉,“从前自有专门浣洗的人,不过我一人出门,不扔掉,难道还继续再用不成?”
慕琴简直都快翻白眼了,这当然不能再继续用了,可是洗过之后不就行了么?
这个人……果真是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根本就想不到什么叫做勤俭节约吧。
“算了,我帮你洗好了,反正也是因为我弄脏的。”慕琴认命的叹了口气,将手帕折成一团放进了自己的袖子里。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袖子还真是好用,里面竟然还有一个暗扣,可以放一些小物件什么的,又方便又不影响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