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心。”
“驯服野马对我来说,有如探囊取物。”乔森高傲地说道,翻身上马,打了一声呼哨,双腿一夹斑点马,向前飞奔而去。
河边的马群见一人骑着斑点马绝尘而来,受到惊吓,在头马的带领下迅速跑开,乔森快马加鞭从后追来,直奔那匹火红色的头马,抡起套马索随时准备套向头马,头马甩开马群,向北疾驰,乔森紧追不舍,身下这匹斑点马相当了得,与头马只有半个马身的距离,乔森瞅准时机甩出套马索,牢牢将头马套住,但是头马并不甘心,仍想摆脱套马索的束缚,继续奔跑,乔森一边拽着套马索,一边立于斑点马的背上,向头马靠近,一个跳跃,跨到了头马的背上,拽着套马索继续向前跑去,开始时,头马一会儿抬起前蹄,一会儿向后踢腿,想把乔森甩下马背,可是乔森骑在背上牢不可动,头马挣扎了半个时辰,才乖乖地停了下来。乔森调转马头,返回人群,刚才骑乘的斑点马已经归了队。
看到乔森精彩的套马技术,大家纷纷鼓掌,赞叹不已。
来到人前,乔森高傲地扬起眉头,说道:“这真是一匹好马!刚烈的性子,遒劲有力的后腿,奔跑起来速度惊人。”话语中在赞扬这匹马,实际在向众人炫耀着自己娴熟的套马技术。
“乔森真是好眼光,这匹马名叫火云,她有异乎寻常的力量,是一匹桀骜不驯的纯血马。”驯马师金恩说道。
“这匹马很适合你,乔森,都有高傲、不甘于人下的品性。”萨马尔的话似赞非赞,似讽非讽。
“这匹马在勇者之城的驯马场也算是佼佼者了,可是跟你这匹马相比感觉还是差了些,可惜这里已经没有再好的马匹了,要不然我一定选匹更好的马。”乔森望着萨马尔的坐骑,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哼,像疾风这样的马,可不是一般人能驯服的了的!”萨马尔拍拍身边的白马说道,对乔森的话充满了不屑。
“怎么,你骑的这匹白马叫疾风吗?是不是有风一样的速度?”罗宾好奇地问道。
“她不光有风一样的速度,还有风一样变化莫测的秉性,静若处子,疾如风暴。”萨马尔自豪地说道,“当我发现疾风的时候,我的眼睛就无法离开她了,我知道她绝对是一匹稀世宝马,我整整用了12个小时不停地追赶它,使它离群,落单,惊慌,尔后再用12小时与她进行近距离的追逐给她套上绳索,使她无奈,不安,疲劳,之后,又用了12小时骑上马背,使她放松,镇静,顺服,最终疾风才成为我的坐骑。”萨马尔讲述自己是如何驯服疾风的。
“嗯,不愧是秘境森林的射手,就冲这样的驯马术,也让人佩服的很哪!能拥有一匹疾风这样的宝马,这可是所有骑士梦寐以求的愿望啊!”金恩捋着下巴上的那一缕胡须,含笑说道,“恰巧在这里也有一匹这样的马,不过这匹马已经有了主人,罗宾,还不快招呼你的黑煞过来?”
罗宾拍拍肩头的神鹰兽,神鹰兽腾空飞起,向着远处的山丘飞去。大家疑惑不解,不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瞬间,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山丘上那匹黑马已经跑到众人身前,而罗宾放飞的那头鹰竟然站在马背上。
维坦城主、萨马尔、艾薇儿、乔森都惊诧不已,唯有金恩面露微笑。
罗宾走上前,抚摸着黑马的额头,转头向众人说道:“他叫黑煞,曾经是这里的一匹野马。”
金恩走上前,轻拍黑煞,说道:“这匹马深不可测,至今还是个迷,5年前,不知道从哪里来到了勇者之城,让人费解和诧异的是,它竟然能够穿越魔法屏障,而且性子孤傲、雄浑、高昂、豪迈,特立独行,旁若无人,目空一切,与驯马场的马匹没有一点瓜葛,正是这样才吸引了无数的勇士前来征服他,可是由于他凶蛮、暴躁、易怒,而又力量雄厚、速度惊人,没有一个勇士能够接近他,最终只得放弃。但是,唯有13岁的罗宾,始终坚持着,每天都来这里,开始时只是远远地看望黑煞,后来一点点地接近他,整整坚持了一年的时间,他与黑煞的距离才缩短到5米,又用了一年的时间,罗宾与黑煞开始交流,每天陪着黑煞说话,黑煞才与他有了亲近感,结果又用了一年的时间,黑煞才允许罗宾骑上它的马背。可以说,罗宾前前后后用了三年的时间,才将这批黑马驯服啊。”
萨马尔听后,喟叹不如,对自己刚才的炫耀尴尬不已,有些羞涩地说道:“疾风与黑煞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罗宾,让你见笑了。”
“不能这么说,萨马尔,疾风、火云和黑煞都各有千秋,而且能够与他们相遇,也是一种缘分,疾风与你有缘,火云与乔森有缘,而我呢,与黑煞的相遇,也可说是一种缘分。”罗宾说道,宽解着萨马尔和乔森的尴尬之色。
“罗宾,说的是,我也是一眼就选中了火云,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就像命中注定,罗宾是天命除魔人一样。”乔森也不得不佩服罗宾的毅力,以及他肩头有黑鹰、座下有黑煞的奇特之处,
这时艾薇儿走上前,惊奇地说道:“诶,这匹黑马的额头怎么长着一只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