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被敌人屠得鸡犬不留。在一次小规模遭遇战中,鹏鸟被一个东鞑奴人击中额头,受了点轻伤。当过猎人的他这次终于愤怒了,徒手格杀了一个东鞑奴人……
“你会做什么?”
“当猎人的时候,最拿手的应该是射箭……”
“好!那你去弓箭营吧?!”
于是鹏鸟经过很短的时间学会了长弓,之后就被编入了弓箭营,这时队伍已经抵达了图瓦桥……
鹏鸟跟随部队进军,特别是到了黑麦草原时,就更需要骑马奔驰了!由于补给线经常遭到断后的东鞑奴人袭击,队伍推进的速度并不算快,鹏鸟闲暇的时光还很充裕,只要呆在马背上拼命的练习还来得及……
不可否认的是,鹏鸟似乎天生就有骑马的天赋,队伍快推进到阿巴坎山谷的时候,他已经能很好的驾驭马匹了__但是付出的代价却不小,大腿两侧的皮肉被粗糙的马鞍子磨得鲜血淋漓的!
后来鹏鸟嫌马鞍子太咯屁股,索性弃之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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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鹏鸟这厮的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敌人从两侧山上冲下来,把兰戈的队伍冲散开时。他迅速割断长弓的弓弦,抄起弓臂就把几个东鞑奴人敲下马来,迅速冲破敌人的围追堵截,这才逃到了森林中!
跟他同时往外冲的几个战士运气背了点儿__全部被射下了马!
雷鸣跟他的经历几乎一样。伏兵四起时,雷鸣冲着一个杀到面前的骑兵开了一枪,夺得一匹战马!顾不得枪管还有些烫手,握紧枪管冲入敌阵(再装弹药就来不及了),用枪托一连砸烂好几个敌人的脸。这才捡了一条命冲出了重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