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在毫无头绪的过了一百年之后,他的寿命走到了尽头。他不是神族,不能活那么久,和她比起来,他的时间短的几乎就像是一眨眼。
刚遇见她的时候,他还未曾成年,尾巴是银色的。后来在王城生活了那么些年,成年后尾巴就成了金黄色。等到他临近死亡,尾巴就会再次变成银色。他那时候看着自己渐渐蜕变成银色的尾巴,心里想的还是没能找到她,他想至少再给她唱唱歌,只是这样而已。
就是在那时候,他遇见了沉墨。他延长他的寿命,要他在今后帮他一个忙,他接受了。于是这么多年,他等待着她回来,努力学会说话,努力的活得更长久一些。
整整千年啊,那么多人都在等待她归来,他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金子手里拿着原本黑色,但是现在已经变成了白色的小贝壳,用尾巴拍打水花,那上面的鳞片正在慢慢褪去金色。失去了沉墨续命的他,在这一个夜晚生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
临死前,还能让她听听自己的歌声,他便再也没有遗憾了。这么多年来,他唯一的执念也不过是再为她唱歌而已。
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金子沉入了水底。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风未夕姑娘扔了一个地雷~么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