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额头,殴打李若明到半死,两件事已经足以判庄毕死刑。
庄毕吓得浑身发抖,后退一步,颤声说:“快······快拦住他!”
庄毕身边闪出一人,道:“庄少,我来会会这小子。”
这人虎背熊腰,长相威猛,手握一柄长刀。此人名叫宋思德,一把刀使得出神入化,人送绰号“一刀红”,意思是一刀下去就能把敌人砍出血,是庄毕重金聘请的保镖。
宋思德几步跨到萧楚面前,一拱手说:“在下宋思德,江湖人称一刀红,敢问阁下字号?”
宋思德在圈子里有点名气,他也很以此为傲,喜欢炫耀自己的名号,就是去厕所遇到排队,轮到他的时候,也对身后的人一抱拳:“在下宋思德,江湖人称一刀红,承蒙相让,在下先尿了!”
萧楚哈哈一笑:“你这演武侠剧呢,还江湖人称一刀红?!一刀红是什么,能吃吗?瞧你名字这晦气劲儿,送死的,嗯,既然是送死的,那我就让你实至名归吧!”
萧楚俯身捡起一把被人扔地上的水果刀,这水果刀只有三四厘米长,是最小型的水果刀,跟宋思德一米多长的长刀形成鲜明对比。
“我名叫萧楚,请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将是你后半生噩梦的主角!我就用这水果刀,会会你这一刀红!”
萧楚说完,闪电般欺身向前,宋思德眼前一花,随即觉得右边额头上一疼,接着有血流到右边眉毛上。
宋思德大惊,顾不得擦拭额头上的血,长刀舞成一片银光,护住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