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楼的房产证土地证给我,让我们去作抵押物。按丁县长的说法,这已经是到极点了,他已经尽了最大能力,我也深感这事的重大,肩上无形多了很多责任,心中充满无比感激。但几个月过去,返回来的信息是:市行把情况向省行汇报了,省行意见是政府的财产不具备抵押性质,为慎重起见,还附带有省行的回复,这是用来堵丁县长和市纪委书记的嘴的。我把综合情况再次想书记汇报,书记约见了市行行长,市行行长表示,没抵押物,在现今金融环境里是不可能行得通的,最后就谈到我那块地,他们承诺先抵押,以后要开发,他们行可以顺理成章的去办理房贷。我一直不想把那块地和公司联系起来,几次都想过用那块地作抵押,但都被自己否决了,丁县长也提及那块地,我还是不同意,听到市行行长这样说,书记居然同意了,他认为很好,自己有资产还要去求别人,貌似我有点过了,其实早先我是和他分析过的,他也是支持我不动用那地的,也许是市行行长给我们吃了定心丸,我们同意了用那块地作抵押。
我把有关情况向公司能约到的管理和股东汇报了,他们没有发表什么异议,于是就开始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我以为贷款会很快就办下来的,但一直拖到2006年第三季度都没有结果,而这时银行又不再放贷了。抵押物评估值也在每次评估中不断减少,期间不乏我和丁县长、书记多次与银行交涉,最终结论是:鉴于目前公司已抵押的财产都在乡下,原来评估过高,按某某某某文件、某某某某制度,最终公司可抵押资产评估总值尽为一千八百万!也就是刚刚够已经贷出的那一千万资金的抵押。
我上当了,上朱行长的套了,人都要气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