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科幻灵异>潇洒东坡> 第三十二章 尘埃落定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十二章 尘埃落定(2 / 2)

练副使,但不准擅离该地区,并无权签署公文。这样的结果,李定等人自是大失所望。

元丰三年(1080年)二月,苏轼因“乌台诗案”贬谪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职位相当于今之县武装部副部长,无“签单权”,精神寂寞,穷愁潦倒。第三年四月,苏轼撰诗并书《寒食帖》,发人生之叹,写苍凉之情,表惆怅孤独之怀,通篇书法起伏跌宕,光异彩,势奔放,无荒率笔,被称“天下第三行书”,墨迹素笺本,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

受害人受到牵连的人中,三个人的处罚较重。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给苏轼,而且时常与他交往,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北。第三个是子由,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仍遭受降职处分,调到高安,任筠州酒监。

其他人,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诗案总算了结了。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

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检查起来,他又犯了对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鸡”指的是贾昌,贾昌年老时告诉人他在少年时曾因斗鸡而获得唐天子的宠爱,而任宫廷的弄臣和伶人,这一点可引申而指朝廷当政的小人是宫廷中的弄臣和优伶,又是诽谤!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