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科幻灵异>潇洒东坡> 第二十九章 诗案起因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九章 诗案起因(2 / 3)

为基本道德伦理标准的封建社会,那就是天大的事。那时,不论你是多大的官,父母去世,必须离职守孝三年。儒家文化宣传的伦理道德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如果只是简单的批判,无异是一种数典忘祖的不肖行径。《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做人,不但不能对不起生你养你的父母亲,更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更要懂得‘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

人比人怕死人。恰在此时出了位大孝子朱寿昌。他是父亲的小老婆所生。年方七岁时,生母刘氏因受不了正房夫人的嫉妒恨虐待,愤而离家出走。朱寿昌长大之后,托人四处寻找生母,就是找不见;宋神宗时,他干脆辞去官职,专心到今之陕西一带寻母,与家人诀别,找不到生母,誓不回家。‘苍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母子离散五十年后。在同州找见了年逾古稀的老妈。马上把老妈和他当时的一帮儿女,接回来奉养。

与朱寿昌弃官寻母的故事相比,李定所作所为自然是黯然失色了。

朱寿昌在熙宁三年(1070年)寻母之后,永兴钱明逸将此事奏知朝廷,要求表彰朱寿昌的孝行。此事迅速震动朝野,司马光、苏轼等人都曾为朱寿昌的孝行感动,并都撰文、诗表彰他的孝行。然而,朝野士大夫结集《送朱寿昌诗》三卷以表彰他的孝道,苏轼为之作叙(序)。在苏轼的序和诗文中,隐隐讥讽了李定。‘打人怕打脸,揭人怕揭短’苏轼对李定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力顶恨得咬牙切齿,伺机报复。

李定是王安石一手提拔的变法派官员,元丰二年五月,神宗任命他为御史中丞兼判司农寺,御史中丞是高检检察长,而司农寺又是实施变法的主要机关。神宗把李定提拔在如此重要的位置,正是希望他感君王知遇之恩,推行新法、打击反新法势力。蔡确在担任御史中丞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之后,就升任为参知政事。神宗这样的人事安排,显然是对李定极大的信任了。李定感恩戴德之余自然希望步前者后尘,政治上要求进步了。

李定上任月余,正打算‘新官上任三把火’在任上作出成绩时候,苏轼撞到了枪口之上。沈括的检举材料,为李定提供了充足的弹药,李定自然如获至宝。

李定举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苏轼极刑,他说:“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接着说苏轼急于获得高位,在心中不满之下,乃讥讪权要。再次,皇帝对他宽容已久,冀其改过自新,但是苏轼拒不从命。最后,虽然苏轼所写诗之荒谬浅薄,但对全国影响甚大,“臣叨预执法,职在纠察,罪有不容,岂敢苟止?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

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轼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略叙为臣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反说苏轼愚弄朝廷。偷梁换柱正是小人们的惯技。“新进”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之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后来正是曾拥护过王安石的“巧进之士”吕惠卿把王安石出卖了,使其罢相。

当时朝中政敌章惇、蔡确等人借此指责苏轼以“谢表”为名行讥讽朝廷之实,妄自尊大,发泄对“新法”的不满,请求对他加以严办。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举出苏轼的《杭州纪事诗》作为证据,说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他诗文中找出个别句子,断章取义的给予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沒有把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指他是讽刺皇帝没能力教导、监督官吏;又如“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说他是指责兴修水利的这项措施不对。其实苏轼自己在杭州也兴修水利工程,怎会认为那是错的呢?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來三月食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人民卖盐。总之,是认定他胆敢讥讽皇上和宰相,罪大恶极,应该处死刑!于是朝廷便将苏轼免职逮捕下狱,押送京城交御史台审讯。此时,章惇等人便以苏轼的诗作为证据。令苏拭倒霉的诗句是歌咏桧树的两句:“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蜇龙知。”这两句诗被人指称为隐刺皇帝:“皇帝如飞龙在天,苏轼却要向九泉之下寻蜇龙,不臣莫过于此!”指控他“大逆不道”,想置他于死地。一场牵连苏轼三十九位亲友,一百多首诗的大案便因沈括的告密震惊朝野。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

但单凭《湖州谢上表》里一两句话是不行的。偏偏凑巧,当时驸马王铣编辑出版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给御史台的‘新进们’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机会。监察御史台里行舒亶(念dǎn)对这本诗集经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