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观点。首先,苏轼所谓的“道’与苏洵所谓的“道”的涵义基本是一致的。在《日喻》一文中苏轼以水喻万物说:“南方有很多会潜水的人,因为他每天都临水而居。七岁左右就能趟水过河,十岁就会凫水,十五岁就能凫水、会潜水。潜水可不是闹着玩的,必须熟悉水性才行。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于水。纵然是天天临水而居,但不识水性,就是到了壮年,见了船也还是害怕。”显然,苏轼之所谓“道”,己经突破了儒道的传统,而扩展到自然、社会等各个方面,指的是世界万事万物的客观规律。而怎样得“道”?苏轼强调生活实践对于人们认识客观规律的重要性,强调生活实践,是得道的关键。所谓“道可致而不可求”,就是通过实践来掌握客观事物的规律,而不是停留在口头的追求上。‘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其次,苏轼主张文道并重,说“我所谓文,必与道俱”,并将“有道有艺”、“意尽言止”、“文以述志”作为其文道观的基本内容。他曾对渡海赴檐耳向他求教的葛立方说:“天下的事理,都散记在经、子、史著述之中,不可随便用,必须用一个东西取出来,才能为自己所用。所谓一个东西,就是‘意’了。不用钱,不能买东西;不用‘意’,不可以做事情。文章中的‘意’,就是你要说的道理。这就是写文章的要点了。”以欲使物为己用,必须用钱买取为喻,生动地阐明了意对作文的重要性。这样,就比苏洵对文道关系的论述有所拓展,有所深化。
苏洵的“自为一家”理论对苏轼散文风格的影响极为深远。苏洵散文除了纵横驰骤、雄辩滔滔的主导风格外,又有委婉曲折、叙说娓娓道来的一面。风格是一个作家创作成熟的标志。苏洵的《嘉祐集》中,有很多关于文章风格的论述。有着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苏洵,是深知风格对于作家地位的决定作用的。他论文特别重视各家艺术风格的不同,主张文章要“自为一家”,要有独创性,反对因袭剽窃。风格的独创性,关键是一个“创”字。苏洵是喜欢独创的人,反对因袭前人,在评价历代作家作品风格时,他的见解是新颖而精辟的;在自己的实际创作中,他也真正贯彻了文贵独创的思想,无论在思想还是文章风格上,苏洵都力争做到“务一出己见,不肯蹑故迹”。这一点,苏洵对苏轼的影响也是明显的。对于文章,苏轼同苏洵一样,提倡独创,强调“成一家之言”。在《上曾丞相书》中,苏轼提出“如果不是自己独特的原创,就是所谓的圣人之言,也是不可取的”,他反对人云亦云,强调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这正是苏洵“得之于心”,“自为一家”的观点的发挥。苏轼作词也自觉地在婉约词外另辟蹊径,开创了豪放词,提出要在词坛上“自是一家”,别树一帜。“立异标新二月花”;使他的豪放派词作,光彩夺目,魅力无穷。苏轼不仅主张风格的独创性,更主张多种风格并进。他提倡作家应以一种风格为主,同时又吸取其他风格之长,做到多样化的统一;反对单调地拘守一种风格。因为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作者不可能用单一的、一成不变的风格来表现它,必须用丰富多彩的不同风格,去表现千变万化的现实生活。
苏洵“施之于今”的理论,表明他写文章的价值取向,对苏轼散文写作目的的影响也极大。苏洵主张文学应着眼“施之于今”,即写文章要对当今社会起作用,有用途。。但是,他“为文尚用”的思想既不同于政治家王安石的“文者,礼教治政云尔”,直接将文章等同于政治教化,文学必须为政治服务;也不同于理学家的“作文害道”,说乱写文章,有碍于人们认识真理,从根本上否定文学的社会功用;甚至与一般古文家所讲的“文以载道”也不同,他们认为,写文章就是专门用来谈经论道的。苏洵认为文学之用是“施之于今”,他所强调的是对国家、社会、民众、人生要有有益的社会作用。苏洵在《太玄论上》中提出:“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作器也,见其形以知其用”,强调文人写文章就象工匠作器具一样,器具要有用于生活;文章要有用于现实社会。苏洵不仅自己重视文学的社会功用,提倡文章应为当今社会所用,而且还经常以为文尚用、“有为而作”的思想教育苏轼。苏轼在他的《凫绎先生诗集叙》中就记载了一段苏洵对他的教诲。苏洵对苏轼的教诲重点在“有为而作”上,当时苏轼年仅十岁。苏轼子承父学,深知文学之用必须‘施之于今’文章着眼于今、期于有用,表现出与父亲相同的价值取向。苏轼重视文学的社会功用,主张为文要“有意于济世之实用”、“诗须要有为而作”。这一主张,苏轼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多次论及这样一些观点:‘要论人才,胆识第一,智慧其次;写文章,对社会的实用性第一,文采为次;写诗,别无病呻吟,要言之有物;做事要温故而知新,以俗为雅。’
总而言之,正如在康熙本《嘉裕集。序》中对苏洵做出这样的评价:“盖能驰骋于孟、刘、贾、董之间,而自成一家者也。上继韩、欧,下开长公兄弟”。的确,纵观苏洵的一生,虽然作品不过百篇,地位只就是个九品芝麻官,但他独树一帜的文学创作和见解独到的文学理论,对苏轼,乃至对后世文坛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