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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融合(1 / 2)

苍茫的大地上,一支马队正在奔驰。

马队足有数百人,在这地广人稀的西域土地上,这样规模的马队已经才称得上是大势力了。

更何况,这些人个个身着劲装,腰悬长剑,虽然年纪都不大,大的不过十六七岁,小的更是只有十一二岁,但却个个一脸彪悍之色,绝非普通妇孺可比。

这样众多眼睛毒辣的马贼们远远的望见,就逃之夭夭了。只不过,这世上总有不长眼的,便如现在,一队同样有数百人的马贼就拦在了这支马队之前。

“小子们!识相的交出兵器马匹,大爷心情好,还能留你们一条小命!”神态粗犷的马贼头子气焰十分嚣张。

“上!注意不要伤了马匹,带到关内很值钱的。”马队正中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脸色淡漠的一挥手,丝毫没有将面前的马贼放在眼中。

“得令!”众多少年骑士抽出长剑,两脚一夹马腹便冲了上去。

“擦!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上,宰了这些小兔崽子!”马贼头子大怒,挥手带着马贼冲了上来。

半个时辰后,战争结束了,荒凉的土地被无数的血迹染满。

胡泽面无表情的将长剑从马贼头子的身上抽出来,插入剑鞘。转身向后走去。

“少主!全歼马贼四百二十七名,缴获完好马匹三百一十二匹,受伤马匹七十二匹,死亡马匹三十七匹。我方无伤亡。”

“恩!”明月点点头,“找地方生火做饭,就吃马肉了。受伤马匹先带着,做以后的食粮。”

“是。”

明月看着胡泽远去的背影,满意的笑了笑,人才果然是历练出来的,这胡泽本来不过是个普通少年,但现在已经算是合格的将领了。

这是他们从黑谷出来碰到的地七波马贼了,十天时间就碰到七波马贼,快赶上一天一波了,明月不得不感叹自己运气之旺盛。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好处。毕竟没有这七波马贼,也就没有他们胯下这近千匹骏马了。

当日,在黑谷中,张航提议要跟随他,他本想拒绝。虽然他在现代也算是个精英人才,却也没带过几百人。

没想到,这个提议却得到了在场除了他之外的所有人同意。无奈之下,他也只能随波逐流了。

既然是带着数百手下,他自然不能再向当初一般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短短几天,明月就有些头大了。数百人的吃喝拉撒都要他负责,想不头大都难啊。

好在,这数百人中,虽然有三百菜鸟,但另外两百黑衣人都是以前的稚子,他们已经闯荡江湖很长时间了,阅历丰富,很多事都可以帮他处理。

不过,带着这数百人在外面到处乱窜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明月决定去青山镇。那是他这个身体的家乡,他老爹就在那。

明月本家姓李,他老爹叫李牧云,人称李半镇,就是指半个青山镇都是他的。到了那,至少就不用再为吃饭而发愁了。

众人吃完饭,便收拾行装,继续上路了。骑在马上,明月无事可做,便又开始修炼武学。武学之路,天资固然重要,但努力才是起决定性因素的。

苦慧身上得到的《虎魔炼骨掌》,虽然到手才十天,但他已经被他练到巅峰了。这同当初的古法罗汉拳一样,只要**内存在的能量足够,进展可谓极快。

不过,这也是他的极限了,明月感受得到,自己体内蕴含的能量,经过这一次,已经彻底消耗殆尽了。不过,白莲吐出的气息,本就是一半强化真气,一半强化肉身的,以后随着白莲继续吞噬,继续吐出气息,**中的能量会继续增加的。

当然,就目前来说明月已经很满意了,那如来神掌已经可以施展倒第四变了,掌力暴增十六倍!单论力量,就是一流巅峰的张松溪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现在明月主要观看的是得自欧阳大师的《蛤蟆功》,这《蛤蟆功》虽然已经残缺,但明月却看得颇有意思。

其实重点来说,他只看了其中的一部分,那句是《蛤蟆功》最强的一招,金蟾吞天!

此招发功时蹲在地下,双手弯与肩齐,嘴里发出咯咯叫声,宛似一只大青蛙作势相扑,双手平推,吐气扬眉,威力十足。武学要旨在于以静制动,全身蓄劲涵势,只要敌人一施攻击,立时便有猛烈无比的劲道反击。

看起来跟其他武学没有什么不同,但明月在仔细的研究了其中的奥妙后,去发现,这金蟾吞天,之所以威力如此惊人,一方面是因为他能将全身真气融合于一掌之中。要知道,人体内并不是有多少真气就能发挥出多少的。

简单的说,人体内的真气可以算作是水缸里的水,而能发挥出真气的招式则相当于向外舀水的瓢。瓢越大,舀出去的水自然也就越多。而蛤蟆功的特性就是可以在瞬间水缸里的水都舀出去!

当然,这并不是指其他武学就比不上《蛤蟆功》,有时候,舀出去太多也未必是好事。因为这就相当于一锤子买卖,人体内恢复真气石需要时间的,要是一下将真气用完,能解决问题固然好,要是解决不了可就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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