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成为刘邦的姨妹夫。杀狗为什么会有助于樊哙找对象呢?这我在后面再说。
在兄弟们各谋职业的同时,刘邦如果要继承祖业,只能老老实实回中阳里种田。这当然不会是他想要的。
经过反复思考,他终于决定,离开这个让他伤透了心的家乡,去外地“打工”,也许能迎来人生和事业的转机,给自己争上一口气。
他决心离开丰邑镇和沛县这个让他找不到自信、找不到尊严的地方,外出闯荡一番。
天苍苍,野茫茫,背起口袋闯四方。
但真要外出闯荡,他应该去哪里呢?
刘邦的心中有一盏明灯,那就是信陵君。他打算出国,去信陵君的家乡,魏国。
那个时代,在“经济全中国化”的冲击下,也正如我们今天的世界一样,“跨国贸易”已经很普遍,“劳务输出”也是常有的事。像刘邦这种没读过大学的人也能出国打黑工,这并不稀奇。
当然,刘邦当年离开楚国去魏国,究竟是为了“打工”,还是纯粹旅游,又或者是躲风逃难,乃至就是为了去瞻仰一下自己的偶像,史书没有记载。
可以确定的是,年纪轻轻的他,确实一个人“漂洋过海”,自费留学,去了魏国。
然而,他的偶像、国际巨星、魏国的信陵君,这时候早已经因酒色过度,英年早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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