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过去了,远方的村庄静悄悄的,无论是哈士奇旺财还是丧尸群都没有一点动静。
不能再等了!
眼神一凝,云重已经十分肯定前方的小村庄有问题,危险的警兆在心中不断升腾。
末世生存直觉非常重要,它往往能提前预示危险降临,前世他就是依靠直觉躲过了好几次杀身之祸。
逃吧!
小心翼翼从浅坑中站起来,异变陡生,远处村庄响起一阵喧哗,丧尸群的暴虐狂吼声远远传来。
什么情况?
云重心中一惊,连忙拿起望远镜看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饶是他有心理准备,也是手一哆嗦,差点没吓趴在地上。
只见为首的正是那条蠢狗哈士奇,它带着军绿色的战术头盔,四蹄生风,狗舌头在风中甩荡,正在亡命狂奔。
蠢狗后面则跟着无数狂暴的丧尸,前呼后拥,如潮水向蠢狗狠狠追来。
蠢狗哈士奇也不知究竟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似乎把整个村庄的丧尸都给引动了,粗略以计算,跟在哈士奇旺财身后的丧尸最起码有三百多头。
卧槽,这只坑爹的死狗!
而且,那些丧尸明显和普通的丧尸不同,眼珠子成血红色,动作更加敏捷,神情更加残暴嗜血,丝毫没有因为强烈的紫外线而显得动作凝滞。
这些丧尸……
云重心中一凜,似乎想起了一些前世流转的秘闻,莫非是那些家伙!
脑中念头急转,一面将那条蠢狗骂得狗血淋头,一面抱着树干,三两下爬上了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