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的风很凉,让原本有些混乱的脑子也变得清凉起来。
酒是个好东西,在现在这种钱权社会,许多办不到的事情可以通过酒水轻易地让人达到目的,亦或者让失落的人可以借此麻痹大脑,获得短暂的心灵救赎,所以现在很多人都离不开酒这个东西。
将臣也喜欢喝酒,最爱喝的就是冰酒了,不过他喝酒一不为结交朋友,二不为办事便利,三不为逃避现实,他喜欢喝酒,仅仅是把喝酒当作是一种享受,冰冷的酒水入口,一股火辣便从舌头经由喉咙一路蔓延到胃里,继而神经肌肉等便会获得一种分外的清明,这种感觉真的是一种非常美妙的享受。
香港是个国际化的大都市,一直以来都是以资本主义为主,再加上和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使得这里的发展一直都在世界的前沿,即便是到了晚上,这里依然是灯火通明,仿如白昼。
四通八达的街道上车来车往,人流不息,灯红酒绿的繁华模样在嘉嘉大厦的天台可以尽收眼底。
“香港真的很美丽,不知道明天这里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繁华。”
忽然,后面传来这样一句话,将臣并没有回头,他抓起放在围墙上的酒瓶‘咕咚咕咚’地狠灌了一口,说道:“马小玲,你还在恨我?亦或者是还在恨女娲?”
马小玲走过来,双手趴在围墙上,任由一头青丝在晚风中摇摆,她双眼看着下面的夜景,语气带着些许无奈,叹声道:“我凭什么恨你?我又凭什么恨女娲?!我只是恨自己太弱小,弱小到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保护不了。”
将臣扭头看了马小玲一眼,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里面是一件粉色的衣衫,下面依然是一条白色的短裙,脚上踩着白色的皮靴,一双修长细腻的白腿在寒风中傲立,仿佛还是一如当年的青春靓丽,只是平淡的容颜之上却带上了淡淡的忧伤,这个在多发的灾难中坚挺的女人,如今也被岁月折煞了许多锋芒。
那个风里来雨里去的干脆女子,似乎也正在被时光一点一点地蚕食,或许有一天就将完全消失,不复存在!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或许也是时代的一个小小悲剧,毕竟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像马小玲这种个性鲜明的人绝对是属于稀有物种!
……
面对马小玲的话题,将臣微微一笑,说道:“香港明天会不会这么美丽我不知道,不过它现在正在美丽着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尽情享受现在的美好,想要明天继续可以这样享受这种美好,关键在于人的决定。”
马小玲自然是听出了将臣的话里有话,可是一想到双方那足以令人心灰意冷的实力对比,马小玲还是有些无力地叹道:“算了吧,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连你都奈何不了那些怪物,我还真是看不到多少胜利的希望。”
“马小玲,你变了!”将臣把目光眺望向远方,声音如同从悠远的山谷传来,有一丝说不出的缥缈:“我不知道你们经历了多少苦难,也不知道你们跨过了多少坎坷,但是我知道,你已经不是以前的马小玲了!如果说况天佑在我看来是非常欣赏他,那么以前的马小玲则是让我敬佩不已,她可以为了自己的信念不惜与高高在上的造人真仙女娲为敌,她可以为了真爱而不惜背叛家族的历史宣言,她疾恶如仇的程度直接到了不惜付出自己生命的程度,这样的马小玲,已经逐渐快要消失殆尽了。”
将臣说到这里便停下了自己的话语,跟一个聪明人说话根本不需要多费口舌,能够说通,一两句足矣,不能说通,哪怕说到天荒地老也不会让结果改变。
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情字亦然,它可以让人变得坚强无比,甚至超脱生死的轾锢,就如同几年前的金未来一样;可同时它也可以让人变得束手束脚,根本没有办法完全放开来,就如现在的马小玲。
其实马小玲很想做回以前的自己,可是貌似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奢望。人在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也在失去某些东西,况天涯的出现无疑让马小玲的情感世界更加丰富多彩,但是同时她现在也肩负着一个妈妈的担子,就如同况天佑所说,以前他们就只有两个人,死了也就死了,就算死了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但是现在不同了,他们已经有了一个足以占据他们生活绝大部分分量的人——况天涯,所以他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考虑周到,他们可以受到任何损失,唯独不能让况天涯受到一丁点儿的损伤!
……
风儿渐渐的大了几分,以至于吹得马小玲身上的羽绒服都发出“哗哗”的细微响声,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似乎都在审视着什么东西。
时间一分一秒地悄然流逝,随着思维的通达,马小玲不觉地低下了头,叹息道:“或许你说的是真的,马小玲可能已经变了,因为现在的马小玲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无拘无束的马小玲了,现在的马小玲已经有了况天涯,有了家,她做事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不计后果了,对于这一点,我想你可能永远都不会体会得到的。”
将臣收回目光,再次喝了一口酒:“我一直都在学习做人,我也很想做一个真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