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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爱情之欲望边缘(2 / 5)

,就你说话那口气,我猜就是他。

我说怎么样,要不要见见他?

她咧着嘴,吸了两口气,弄得吱吱的响,然后又撇撇嘴,说:“算了,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还助长了他的气焰,以为除了他这个世界再没有男人了呢!”

我说那是,这等臭小子就得给他点颜色看看!

心里却很想大笑。

坐了一会,她们就走了≠走前还反复地叫我明天下班之后务必在家,到时候她们要将东西搬过来。

2:走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步行街上,我突然有一种很深邃的落寞感。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街道两旁一间挨一间的专卖店让我目眩。

已经是秋天了,阳光依然很毒。难怪这些日子被人们称为“秋老虎”★天应该是收获的季节,可是在城市中,我丝毫感觉不到收获的喜悦。或许收获只是属于别人?

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大傻蛋写的那几句酸溜溜的诗:在秋天

看着别人收获果实

我却在风中独自哭泣

不要问我为何流泪

我的心灵满是伤痕

其实,当时我不止一次的骂他无病呻吟。“心灵满是伤痕”?狗屎!一天吃四顿饭,长得方面阔耳、肥头肥脑,长期保持一脸恶心笑容的人会“心灵满是伤痕”?!所以我说他是在放屁,坚持不发他那首诗。而他也总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创作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况且,谁说爱笑的人就没有烦恼?

现在忽然想起这首诗,也连带着想起了大傻蛋,想起了我们“五大魔头”“征战江湖”的那些往事来了。

当时我们505寝室的“五大魔头”也算是全系乃至全学院赫赫有名的人物。我、胖子、黑鬼、不要脸、大傻蛋。我姓萧名保,与金庸笔下那个“小宝”谐音,因此他们都叫我“小宝”,或“韦小宝”,不过老实说,我可没有他那么**气,也没有他那种艳福。我从大二开始就担任学院《飞翔鸟》文学刊物的主编,经常出席校内外一些活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而且,当时我还是系足球队长,带领大伙夺了几届学院足球联赛冠军,还真有些威风;大傻蛋真名叫汪大秋,长得一副肥猪相,一天要吃四顿饭,这厮还牛逼哄哄的说他中学的时候拿过长跑冠军,实在是让人喷饭,不过,他对文学的痴迷程度,那可是没话说的,经常半夜三更还拿刚写好的诗出来念,害得我们直骂他神经病;黑鬼姓蓝名新历,黑黑瘦瘦的,整个一拉煤小工涅,而且嗜烟如命,最穷的时候就是赊账也要一天抽一包烟,这鸟人也是文学青年,而且还掌管学院《新风》报,常常和我们刊物搞“联谊”,不过说实话,那些所谓的“联谊”会无非也就是我们在临睡之前策划的“泡妞”活动;不要脸叫马熙品,最大的特征就是人长得帅、花钱如流水、泡妞几乎泡成了职业,而且不学无术,经常逃课,从来不写作业,考试挂彩也是家常便饭,不过他倒是我们“联谊会”的常客,撵都撵不走,涎着一张鸟脸,看到漂亮点就往前凑,居然也因此骗了几个纯情少女,因此常被我们骂“不要脸”,久之也便成了外号;胖子大名陈洛志,本地人,堪称财神,高二就开始炒股,几年下来,手头也有了些票子,他也很喜欢抽烟,但和有烟就抽、不管好烂的黑鬼刚好相反,印象中他抽的烟,最差也是红骄,这家伙嘴皮子贫得很,我们常说他是“狗屎也能说成狗肉、牛逼也可以当火车站”。其实我们寝室一共八个人,但另外三个人均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之辈,十天半个月不见人影很正常,因而基本被排除在外,否则也绝无“五大魔头”之说。

然而当真是造化弄人。当初满以为大家会在一起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可出了校门之后,命运却朝着相反方向飞奔。我们五个人,留在这所城市的,只有我、胖子以及黑鬼。而且完全是各走各的道。黑鬼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不过干了一段时间就走人了,现在在某服装公司搞采购,经常全国各地满天飞≈子混进了银行,还在炒股,前段时间听说还想要炒期货。我则在一家小公司,无奈的靠文字混饭,而且混得很是惨淡。不要脸一不小心就漂到京城去了,靠着点关系,居然也进了一家国家级报社做记者,这多少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以前写的东西确实是:他妈的臭☆出人意料的是,大傻蛋跑回沈阳去了,先是在某高校附近开了一间水吧,之后听说他找了个漂亮女友,关了水吧,再开一专卖店,专卖孕妇装。每当我设想大傻蛋对着前来购买的那些准妈妈咧嘴一笑的样子,再想想他以前一面啃面包一面陶醉地对向玫朗读他所谓的鸟诗那憨蛋样,我就忍不住想笑。

生活真是会开玩笑啊!1996年的9月14日,大傻蛋提着两个大箱包气喘吁吁地爬上六楼,门还没敲就一阵狂呼:“同学,开开门!同学,开开门!”东北味十足。而2002年的9月14日,身在沈阳的大傻蛋也许在对某位孕妇推荐他新进的孕妇装款式呢!

如果是上帝一手策划这一切,那可以想象上帝有多顽皮啊!

3:有位诗人曾经说过,在现实中我们永远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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