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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五十七回(1 / 3)

张居正先谢了贺栖城为马市一事出力,贺栖城连称不敢,张居正又道:“不知三年前在江陵说过的那桩事,你考虑得如何了?”

原来张居正刚中进士之时,恰逢朝中党争。夏言、严嵩二人争夺首辅之位,后来先是夏言胜出出任首辅,不多时却被严嵩进谗言害死,首辅易位。当时张居正被授庶吉士,在翰林院学习。次辅徐阶看出他的才能,亲自辅导他的学业,让张居正钻研古今经邦济世之道。张居正学满之后,曾上《论时政疏》一文,痛陈积弊,却没能入严嵩之眼。后来,朝廷再有例行奏疏的机会,他为求自保,一律放弃。直到三年前,严嵩倒台,朝中党争又起,他借养病之故,回到故乡江陵,却并不闭门造车,反而亲自查访民计民生,想找出真正兴邦救国的办法。

张居正有心在大力发展商贸上下功夫,好为朝廷增加收入,恰好遇上去江陵巡察店铺的贺栖城。他见此贺栖城外表不凡,便有心结识。一谈之下,果然获益不少。当时就约定好了,等张居正返回朝堂,便再邀贺栖城携手改革大计,振兴大明经济。

后来张居正返回翰林院供职后,经徐阶推荐,成为了裕王侍讲。一年前裕王继承大统,张居正终于被擢升为文渊阁大学士,入主内阁,成了内阁中举足轻重的要员,也算是成就了他十三岁时写下的诗句“凤毛丛劲节,直上尽头竿 ”!

此时高拱虽然是首辅,但皇帝却更听信张居正一些,正是张居正大展宏图的好机会。所以他年前就派人请贺栖城来京城相会,又要贺栖城将几年来的经验想法先写成书信交给他细细阅读。

贺栖城听张居正问起对三年前那桩事的想法,不由微微一笑道:“这几年我在贺家已经试过此事,得出的结论是,并非不能,而是商人太重眼前之利,看不到如此做的长远好处。只要大人能让朝廷颁下明令,必能一举达成!等试过之后,商家尝到了甜头,就能如大人所愿,不但平抑利息,鼓励耕种,更能为国库广开收入。”

张居正闻言不由拍案叫好。原来他早就看出民间借贷的弊端,因为借不起债,许多农田因此荒芜,富人为了侵吞田地,更是用高利贷逼得百姓卖儿卖女成为流民。三年前他曾询问贺栖城解决办法,贺栖城想了想,却说要先试过才能知道,从此在贺家着手改收低利借贷钱款。张居正与贺栖城计划好,等时机成熟,由朝廷下令限制民间借贷的利息,凡多少多少以上的银两借贷,都只允许从几个大商家手中借取。一般人想要向人赊款,必须连同借款方及有资格借贷的商家一起签下协议,利率决不能超过朝廷的限定。也可以将手中多余的银钱存入商家手中,按时支取比借贷之息稍低一点的红利。此事一旦达成,民间贫苦人家在春耕或是青黄不接之时,就能以极低利息借到一笔银两购买种子耕具,度过困境。如此一来,不但增加了朝廷的田赋,更减少了流民的数量,使得民心稳定,不再出现为借一笔小钱家破人亡之事。

三年来贺栖城在贺家推行此法。发觉虽然所得利润下降,但是贵在持久稳定。如果朝廷能下明旨,使商家得以吸收天下富户的银两,积少成多,所得之利更是百倍于从前。利息降低也使得底下的放债人不至于钻营坑害借债之人,管理起来也要相对便捷。

当下张居正同贺栖城一起商议定下了具体的利息、借期、限额,张居正又道,为使此法迅速推行,就以法令公布后一个月为期,此后签署的所有借据,凡是利息高于朝廷所限定的,一律可以到官府要求“赖账”,凡是不经过获得特许的商家公证的借据,也可以申请“降息”,凡是依旧我行我素谋取暴利的,都要依律严惩。

贺栖城建议道,头一批的商人不必太多,为保证银钱供应,又不至于有人卷款而逃,便以天下几个大商家为龙头,之后凡是要获得特许的商人,都必须取得两家或是两家以上的担保,这样就可以将风险大大降低。

张居正又问,要不要设立专门的官员监管此事。贺栖城极力反对,说北宋王安石变法失败,被商人们拿来作为笑柄。就是因为新法令中有一条青苗法,规定在播种和青黄不接之时,由官府出面,将钱财借贷给百姓。当时地方官员看到有利可图,纷纷强逼百姓借贷,弄得民不聊生,变法因广遭诟病而夭折。其中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王安石不懂经济,自认为百姓可以负担得起高额利息,更多的却是因为一旦夹杂了利益关系,官员就极容易营私舞弊。索性全由商人进行,朝廷只负责制订方针,适时调整利息,商人恐惧官府,只要有利可图,就会尽心竭力,反而不容易出差错。

张居正听后深以为然,让贺栖城负责联络各地大商,每家必须出三十万两纹银为押金,抵押在国库之中,以此换得经营借贷的特许权。头一批至多十家,九月十五前和朝廷签订契约,稍后正式颁布法令,从此限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此后再有增减,必须由头一批大商作保,向朝廷交纳押金。凡个人不得私自向外举债超过五十两。借债金额过五十两者,必须由有特许权的商家作中间人,以确保利息不高于朝廷规定。民间想要以财生财者,可以将银两存在有特许权的商家手中,按时获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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