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有至公之道,可以慑心,又有大威大势,大权大谋,可以定分止争,强国治民。
这个心,就是人心,人心叵测而又险恶,没有公正的法律,严明的制度,就不能震慑人心,国家就会一片混乱。
此时司马寒,就是知道人心不足,如蛇吞象,这些人敢生出不法之心,妄图夺权,就必须要用法家之道压制。
如果这次不加以责罚,虽然也说得过去,毕竟,还没有认主为臣,不算过错。
但是,这就助长了不正之风,就失了威严,以后想要树立,就不容易了。
为什么衙役开堂要喊威武?就是因为无威不可执法,没有威严的执法者,就算不上是真正的执法者。
执法之人,行走坐卧,都是一片威风凛凛,言谈举止,都是暗合规矩,哪怕是穿着简朴,也自有气度,令贼匪见之胆寒。
只是,光有威严,不算明法,真正重要的,是要做到公私分明,赏罚分明。
如果不公,威严就会促使人残暴,规矩就会促使人独裁,凡人之心,不患寡而患不均,他们不求偏袒,只求公平公正。
就比如清官断案,只是公平二字,就可得十方百姓拥戴。可见只有至公之道,才可以真正震慑人心。
念及此处,司马寒觉得处罚已经足够,就开始进行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