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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火狐之皮(1 / 2)

这天晚上,海峰睡得很好。结果早上一起来,都已经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他把百宝袋里的那只兔子交给伊莎蓓尔,然后从桌上抓了2个黑面包,“我出去了妈妈,晚上再回来。”

“唉,你不吃了午饭再走么?”当伊莎蓓尔追出来时,发现海峰早就已经跑远了,“这孩子,总是这么急急忙忙的。”

日子在不断的练习和实践中过的很快,现在海峰已经是个出色的猎手了。他每天都能带几只兔子回来,当然,温德尔也每天都有银币进帐。其实海峰每天的收获不止这么多,不过他知道不能心急。要是一下子让温德尔卖出太多的毛皮的话,会被人怀疑的。所以他每次回家前都分别到小镇东边和南边的集市上,把多余的兔子肉给卖掉,而多余的毛皮,则收进了百宝袋。

“嗨,两杯朗姆酒,”海峰坐到温德尔对面对着,冲着老板将。他不明白温德尔为什么还留着他那件又破又旧的皮袄,现在他完全有能力买件新的了。

“我怕穿的太好被人打劫,”温德尔解释说,“没有人会对我这样一个穷鬼下手的。”

“给,这是这几天的收获,除去帮你买陷阱材料的10个银币,还有整整30个银币。”温德尔显得很兴奋,压低着声音说。

海峰取走其中的10个银币,然后把剩下的还给他,“在这平民区,你也算个有钱人了,注意点形象。”

“呵呵,都已经习惯了,改不了了,”温德尔喝了一口酒,然后用他那黑乎乎的手抹了一把脸,看得海峰一阵恶心。

“那么老板,你有今后有什么打算么?是不是先把那个叫玛琪的女孩变成我的老板娘?”温德尔眉头一跳一跳的说。

“她爷爷最近身体不好,等以后再说吧。”海峰给了他一个大鞋板,“正经点。你帮我打听下,这家酒店卖多少钱,我听说老板有意出售的。”

“不用打听,我早就听他说过了。他年纪大了,不想再干下去了,所以只要有人出钱,他就肯卖的。”温德尔看着那边动作迟缓的老板,“他年纪也确实够大的了,估计都有我2倍大了。”

“去你的,我看你也快50了,这么说他已经100了?”海峰又抽了他一鞋板。

“天啊,老板你竟然不知道我多大,我才36岁啊!我看起来那么老么?”温德尔很不服气的说。

“看你的样子,很像”,海峰在心里说,“那么他准备卖多少钱?”

“一个金币,只要有人肯出一个金币,他就肯把酒店卖给他。”温德尔伸着一个手指说,“不过,老板,你真的准备买这个酒馆么?你要他做什么,你又不怎么喜欢喝酒。”

“不是我买,是你。”海峰指着温德尔的鼻子说。

“我?我要他做什么,喝酒我会,可我哪会打理酒店阿。”温德尔一脸无辜的说,“再说,我也没那么多钱啊。”

“你会有的,”海峰在心里盘算了下,说:“我们总需要一个自己的地方才行,老是在别人的地方交易,总是不太好啊。”

“话是这么说,可是…。”

“你那还有多少钱?”海峰打断了他的话。

温德尔紧张的捂着口袋,“之前的我还剩下15个银币,还有刚才收的20个,一共35个银币。你想干嘛,我可还要留着喝酒呢。”

“你这死酒鬼,竟然喝掉那么多”海峰瞪了他一眼,“全部交出来,再加上我身上的55个银币,我们就有90个了,只差10个了。”

“对了,忘了问你一件事,我们就这么买下酒店有什么关系么?我是说会不会惹来什么麻烦。”海峰收过温德尔手里的银币说。

“像这种破酒店,人家才不会管你主人是谁呢。”温德尔心疼地看着海峰手里的银币,“只要我们每个月按时上交3个银币的税就行了。我说老板,你是不是给我留一个,我还得买酒喝呢。”

“滚,等酒店买下来,有你喝的。这些那去。”海峰丢给他6张兔子皮,“想喝酒,就尽快把它们卖掉。”

“好咧。”接过兔子皮,温德尔就一溜烟的跑了。他口袋里没钱了,得赶快弄些钱买酒才行啊。

“死酒鬼,”解决好了资金问题,海峰也就放心了。看看时间还早,海峰又跑去探望了一下玛琪的爷爷,并给他留下2只兔子。

他最近经常去看望玛琪的爷爷,他发现老头子对于草药的研究真是有2把刷子。最近海峰就在西山上按照他的方法找到一种可以快速止血的草药,玛琪的爷爷告诉他,这叫凝血草。

知道海峰在练习打猎,他还向海峰推荐了一种草药,丹阳草,可以帮助增强消化能力。上次海峰在火锅里吃过一次,和酸浆果的味道差不多。老头告诉他,食草的魔兽们都很喜欢吃,或许是他们吃草太多,大都消化不良吧。

海峰看着这株草药,底下是几片碧绿的小叶子,中间反倒长了2片比较大的阔叶,一颗小小的红色果实点缀在阔叶中间,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味。

“你把这种草药放在陷阱里,我想会有更多猎物自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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