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局录完笔录已经是凌晨三点了,警察先生们听了我的陈述满脑子的疑惑,因为我是第一目击证人,并且当时全身是血的女孩儿就在我的身后,我怎么解释也脱离不了干系。他们始终纠结于以下几个问题:
1.案发当时我在干嘛?
2.即使如我所说,女孩子被一个陌生男子拖进屋子里时我为什么没有马上上去制止?
3.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我到底认不认得那个女生?并且我还要和那个女生的生殖细胞进行DNA比对,确保那个还未完全成型的胎儿是父子关系。
不管我怎么解释当时的全部过程,以及我为什么到那个地方。警方都是半信半疑的,最后,那个审讯我的女警官说了一句话让我彻底醒悟了:“宋蜀粤先生,我儿子刚好缺一本好的童话书,他已经不喜欢《安徒生童话了》。”
好吧,我居然有把案情讲成童话故事的能力。
就在这时,身后的办公室响起了电话铃声,由于凌晨的警局非常安静,隔壁的接电话声的人声音出奇的响亮,“是是是,好的,那辛苦你们了。”
一两秒后,接电话的小伙子跑到审讯室告诉了在场各位一个好消息,姑娘抢救过来了。于是我被放回了家,处于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之中。
回到家中,我看到Joe在房间里摇摇摆摆,手里掐着红酒杯,闭着眼很陶醉的样子,茶几上放着一瓶红酒,已经被他喝去了三分之二,他穿着一件有着皮草领子的白色真丝大衣,皮草领子夸张地披在肩上,大衣的下摆拖在地上。他迷人的五官,修长的个子,让人误以为中世纪的落寞贵族降临到了我家。唱片里传出瓦格纳的曲子。我用余光扫了一眼茶几上的红酒——上帝啊,正品苏格兰威士忌,就这么被糟蹋了?
他的脸因微醉泛起一抹酡红,这让他更加迷人,我突然产生一个猜测,Joe不会是——
当然,我只是随便地猜测了一下,突然觉得自己老不正经,可是不管怎么想都觉得他的举动像是,他的大衣里面除了一个性感的CK平角裤以外什么都没穿,解释匀称的身体上连腿毛都没有,皮肤也光滑细腻,不是只有女孩子才在乎有腿毛或者腋毛才难看么?
他慢慢睁开眼,看到我回来了,醉醺醺地冲我一笑,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炭质木桶陈酿,十年以上为最佳状态,但是超过二十年就不好了。根据你这瓶酒的口感,应该是八年的。从他的醉态判断,应该是喝了不少了,但是告诉我这一切的时候连舌头都没打结。又是轻轻啜了一口红酒,咽下去的时候喉结微微一动——世间鲜有的性感尤物啊。
“对不起啊,把你家弄乱了。”他看了看地上的杂志和书,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弯腰把那堆杂志胡乱拢了拢抱了起来,这时,有一本设计不俗的外文小说掉在地上,他慌张去捡,却被我抢先一步捡了过来。
《THEDISAPPEAREDMANINTHEFOREST》。
我用惊讶的眼光看着他。
“干嘛那样看着我?”
“这本书可是在美国正在热卖的小说,中国译版还没引进呢,你怎么会有这本小说?”
“这有什么?我们大学人手一本。”说过之后,Joe以非常轻浮的手势夺过了那本小说,然后在我面前非常大胆地褪掉自己的大袍子,走进了浴室,他没有一丝赘肉的(当然,绝不是肉骨嶙峋,性感的背肌让他的双肩与腰恰到好处地呈现出一个完美的倒三角)。
我听见Joe边洗澡边吹着口哨,淋雨声没有掩盖那是来自贾斯汀?提姆博雷克的《sexyback》。
这时,Joe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我瞅了一眼闪烁的屏幕,是个外国人的名字,我没有管它,让它继续唱着“南方小鸡”三个女人刺耳的嗓音。
不一会儿,那三个女的又开始唱了。我只好来到浴室,敲敲门:“喂,你的电话。”
“哦,看一下,如果是一个叫做玛丽安的就别理她。如果是一个叫苏珊娜的,随你便,接不接都行,如果是一个名字叫华兹华斯的你就接吧,他们三个都是主编。”
主编?
“华兹华斯是男编辑吧?”我想揶揄一下他。
“是的,你真聪明!”我听见Joe冲我喊道。
果不其然,华兹华斯打来了电话,我按了下接听键,对方的声音清澈干净,而且很有绅士风度,我觉得眼前是加州海滩和和煦的阳光。
“对不起,你不是Joe。”他的英语一听就是纯粹的纽约腔。
“我只向您问了声你好,您就听出来我不是了?”
“因为Joe说话时的呼吸不是您这样的,你是他的中国朋友?”
“是的,你好,威廉?华兹华斯先生。”我跟他开了个玩笑,心里面更是揣测这位华兹华斯居然连Joe的呼吸都能判断出来,难道他们——
“哦,我讨厌湖畔派诗人,请不要拿这个和我开玩笑。他现在在干嘛?他说好的,先将《消失于森林中的男人》的第二部今年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