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老黑这一刀杀出右肩膀的血,人有点儿发怔,比之前更发怔。
荣老大在一旁见了,自己的亲兄弟可能在小老黑又快如闪电一刀下毙命,他焉能不急呢,立即急红了双眼,大声出言提醒荣老二道:“二弟,你要小心!”
只是荣老大不会什么武功,所以他无法立即上去救援,只能干巴巴的看着,顶多出声提醒一下罢了。
小老黑的刀眼见就要削上对方腰间之际,突然旁边一件兵刃递了过来。
那兵刃还来得真是时候,对于荣老二来说,堪比及时雨啊!
来的一将,不是别人,正是熊皮也!
他手里现在的大刀是一另一柄新刀(不是刀新,刀已经用过一阵了,只是对于熊皮来说是新的罢了),之前那一柄心爱的师父所送的刀已经被季石以宝刀削断了,现在只能用这一柄熊皮使起来觉得不太顺手的刀了。
——可以理解,一个人如果用自己的东西有些年头了,那么,这东西就算是本身真不怎么样,而对于其使用者,或者其主人来说,都是最好的东西,比天下其他的东西都好。
这大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种惯常的“敝帚自珍”的心态吧!
小老黑这一刀如果继续削下去,当然可以将荣老二来一个一分为二的,可是自己达到了目的,旁边飞来的那一样兵刃的主人也会达到目的的——那就是自己也会被一挥为二,当场分作两段。
那就不是自己所设想的只有两段,荣老二的两段,而是四段——再加上自己的这两段也!
小老黑他想到这儿,不敢再继续快刀向前,而是拍马带开,只从那兵刃所夹带的风声来判断,对方的武功实在是在前面那人之上也!
小老黑不敢怠慢,立即与熊皮一来一往的斗了起来。
两人一时之间倒斗了个旗鼓相当。
熊皮胜在力大,而小老黑虽然力气相较大有不逮,可是他的刀法很灵便,所以可与熊皮战得一个平手。
小老黑手下的骑兵也没有闲着,他们向荣老大等人冲过去,对方的亲兵当然要冲过来挡住了,只是他们多半没有来得及上马,是以步下而对小老黑手下军士马上,虽然人多,可是也处于劣势。
荣老大见情势不对,自己这一帮首领人物都被这一队快速杀来的骑兵给纠缠住了,现在就是想发号施令也不可得啊。荣老大对众人道:“咱们先撤吧!”
荣老大看见对方曹军有骑兵来心里就发怵,他以为整个扬州城里的骑兵大队都出来了,他却没有想到,只是出来了一部分而已。
只是现在心里已经大慌了,哪儿还分得清对方来的究竟有多少人,又有哪些兵种,每一种兵种又有多少人的呢!
“走,走,走!”
众人大声相互招呼着,每一个人的脑海里都只印了一个斗大的字那就是“走!”
俗语不是说得好的么,三十六计走为上啊。
现在真是深切的明白这样的一个意思了也!
熊皮虽然与小老黑大战不分胜负,可是周围自己一方的士兵乱成这个样子,就像是被人用火所烧了的马蜂窝一般。
他心下也没敢多恋战,眼见得荣老大他们首脑人物都在亲兵的掩护之下退去,他也想退。于是大喝一声大刀急舞,将小老黑逼得后退数步,也尾随了众人而逃离此地,在逃离的路上他奋起神威,砍翻了一名小老黑手下的骑兵,那骑兵的血喷上熊皮的人脸,让他这一张带着逃亡的惯常的惊慌的脸上又多了一份狰狞之色也!
在火光照耀下更吓人,如果夜里外出的人看到这张脸,毫无疑问会被吓个半死的。
小老黑才要追下去,后面一骑急驰而至,小老黑抬头看处,却是季石来了。
季石不等马停下,便问小老黑道:“前面情形如何?”
小老黑道:“对方头儿都向那边逃走了。”
说罢,小老黑伸出手来,一指东面方向。
季石道:“好,咱们一起追!”
小老黑应得一声,于是两人并肩齐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