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在长安被王允、吕布设计除掉,牛辅也死于乱军。董卓的追随者此时分布于各地,听到这个消息,人心惶惶。偏偏王允偏执劲上来了,定要斩草除根,对李傕、郭汜、樊稠等一帮人下了“杀无赦”的指令,大伙儿心一凉,决定就地解散。贾诩及时阻止了大家:“你们单独出逃毫无疑问是自投罗网,即便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亭长也能擒住你们。现在我们必须形成合力,杀向长安,一路上还可以收编人马,还要亮出旗号‘为董公复仇’。假如能成功,以后就可以‘奉国家以征天下’(见《后汉书?董卓传》);就是不成功,再逃走也不迟。”董卓手下是土豪出身,思维简单,就靠着李儒、贾诩两个算无遗策的主,现李儒已死,贾诩自然被奉为“圭臬”,李傕等人对他言听计从。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就杀到长安,干掉王允,赶跑吕布,夺得大权。
表面看,贾诩这番话是为李傕考虑,要这帮人团结协力拧成一根绳,实则有他的打算:其一,李傕等人纵然不是方面大员,凭一身武功行走乱世应当不成问题,贾诩则不然,文弱书生一个,单独行动,若再次遇到如氐人那样的叛乱分子,只怕没有第二次的好运可以蒙混过关,他必须跟着“大部队”行动;其二,贾诩蛰伏十余年,为了就是一朝得意,投靠董卓已被证明是错误的选择,但至少目前情况还没到无法挽回的境地,若就此落单,对于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来说,几乎就提前宣判了“死刑”,贾诩当然不愿意一错再错。从这件事上足可见贾诩的心思缜密。
只是,贾诩高估了李傕等人的自制力,这帮土匪走投无路之际被人点明一条活路,两眼放光,如饿虎扑食般杀入长安,哪里还顾念什么人伦大义,兽性爆发,逢人就杀,把长安城生生闹了个血雨腥风。裴松之在为《三国志》这段故事作注的时候,对贾诩提出过严厉批评:“致使厉阶重结,大梗殷流,邦国遘殄悴之哀,黎民婴周馀之酷。”好容易才平灭了董卓之乱,就因为贾诩一句话,祸乱再起,国家有灭亡之险,人民有屠戮之灾,贾诩之罪,罪大恶极,“自古兆乱,未有如此之甚”。裴松之的点评有些夸张,但从贾诩进言的初衷来分析,他人性之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即是:谋己优先,15年时间跨度,让贾诩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保留在凉州边境的汧县。在这里,笔者突然阴险地联想到了某位大哲的名言:不流血怎么叫革命?其实无论是董卓、李傕,还是王允、吕布,追究他们是否有革命意识不太重要,他们最清楚的是要想保住自己,杀点人算什么?想必贾诩的思维也和他们是一脉相承。
待到长安的局势稳定下来,李傕封赏有功之人,考虑到贾诩当初替他们确立过战略总方针,慷慨地授予其侯爵。贾诩推辞说:“这不过是救命之计,谈不上大功。”李傕觉得过意不去,又想封他尚书仆射,贾诩再度礼让:“这个职位太重要了,是百官的典范,受天下人景仰,我只是个草根出身的人,名不正言不顺,不足以使人畏服,就是接受了这个职位,我也对不起朝廷。”甭管这番话是虚情假意还是肺腑之言,贾诩还算知道些好歹,知道见好就收。李傕只好改拜贾诩为尚书,负责中央选举工作。于是,贾诩在“献诡计”之外,又展示了自己行政业务方面的能力,他把战乱前一些被遗忘、废止的政策条款给恢复了,安排让官员各司其职。李傕等人对政务一窍不通,都放手让贾诩办,难免被触及到一些私人利益,贾诩照章办事,李傕也不好说个“不”字。事实上,这正是贾诩的过人之处:在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不断改变甚至是颠覆一些行为,用事实和舆论保护自己。换句话说,贾诩的“大原则”是“谋己”,但他的“谋己”不在赤裸裸地掠夺和占有,而在“因势变通”搞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