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富哥这样说,金毛辉丝毫都不觉得意外,而是向前走了几步,幽幽的说,“富哥,你知不知道,因为无意中撞破了你和地主婆之间的隐私,地主婆差一点要杀了我!”
“我知道。”富哥说,“不过这个事情也不能怪地主婆,毕竟当时我们所做的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而你又不是那种口风很严的人,没事的时候你最喜欢乱说了,要不然你以为谁这么无聊,整天吃饱了闲的蛋疼,专门在外面的世界里杀人灭口呢!”
“恩,是啊,谁让我喜欢四处宣扬这个事情呢,我这个人最喜欢乱说话了,遇见了这样的事情,当我见到陌生人的时候,我想不告诉他都不行呢!哎!说实话,在这个事情里面,单纯就你们两个人曾经的所作所为而言,还真算的上是一对毫无道德责任感的狗男女呢!”金毛辉感慨道。
“是啊!其实我们当时也只不过是想偷个情而已,谁能想到,社会竟然乱到了这个程度,它居然容不下一张用来****的软床!你是因此才准备到处乱说,打算败坏我们名声的吗?”富哥有些无奈的表白道。
富哥的表白,让金毛辉莫名的就感到了一种淡淡的忧伤,金毛辉说,“哥,你的猜测太准确了,讲的也很有道理!不过,在大窟窿里面,你吃了这么多年的屎以后,还想造反吗?”
富哥没想到金毛辉会突然提及这么一个严肃的话题,心中禁不住吃了一惊,富哥说,“你说的造反,指的是在牛家庄里面的暴乱吗?
“是啊!“金毛辉说。
“当然想了,可是我想又有什么用呢,要知道你现在连你自己的真实身份都还弄不清楚呢!你知不知道现在社会上有非常多的关于你的传言,大家都说你是一个僵尸,也不知道这个事情是不是真的,你不会真的是一个僵尸吧!”富哥有些无奈的说道。
“是吗?”听了这个话,金毛辉并没有直接回答富哥的问题,而是微微一笑说,“那么,你又喜欢不喜欢僵尸呢?”
“喜欢!”
“活死人呢,活死人你喜欢吗?”
“喜欢!”
“那么,你觉得你在僵尸和活死人的喜欢之间,你更喜欢哪一个呢?”
“不知道,你说的这个问题太深奥了,如果你一定要我选择的话,我想我大概是会选择活死人吧!”
“为什么?”
“因为活死人比僵尸拥有更加丰富的情感世界,在社会上也更加的容易娶着媳妇。”
听了富哥的回答,金毛辉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觉得富哥不愧为大窟窿里面的有为青年,是个当活死人的好材料,再加上他刚才这样说,显然对活死人这个身份也已经心仪已久,正所谓人不可貌相,富哥说不定将来还真的有成为活死人的机会呢,这样想着,于是就安慰他说道,“放心吧,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富哥没有想到金毛辉会从这个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而且还给了自己一个这么强烈的暗示,当即就兴奋了,富哥说,“什么?!你的意思是说,经过我个人不懈的努力,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这个世界上受人尊敬的活死人,是吗,是这样的吗?你觉得这个世界上的僵尸和活死人们马上就要联合起来了是吗,这些有爱的僵尸和活死人们马上就要一起去拯救世界和平了吗?”
富哥的话说的非常的深刻,话里面包含了非常多的信息!
众所周知,在大窟窿里面,活死人虽然很有爱,但为人却是一向都非常的低调,因此,金毛辉弄不清楚富哥突然之间为什么会对活死人这个话题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一上来就质问自己为什么到现在都还不带领着僵尸们在这个世界上横冲直撞!
在刚才的对话中,富哥曾经问金毛辉说,金毛辉你是僵尸吗,对此,金毛辉的回答是,神经病,我活的好好的,怎么可能是僵尸呢,我就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僵尸了!
金毛辉的回答是深刻的、本质的,同时也是直奔主题的,所以金毛辉才敢有底气反驳富哥说,逗逼,就你这样还想在大窟窿里面当活死人,你配吗,要我说,我看你才是真正的僵尸呢!
富哥听了哈哈大笑,觉得金毛辉这个人真是非常的有意思,所以金毛辉才会弄不清楚富哥刚才所说的话,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玄机,所以才只好在富哥提出让僵尸和活死人联合起来,一起拯救世界的时候,以一种从容而又优雅的语气回答道,“当然!”
听了这个话,富哥满意的点了点头,也不知道听懂没听懂金毛辉所说话的意思,随后两个人就继续的向前走去!
山谷里有很大的风,这个风是带着腥味的妖风!
富哥用自己的鼻子在风口上嗅来嗅去,像条狗一样,而神情则越来越凝重!
“发现什么了?”金毛辉问。
“没有!”富哥说。
“没有你为什么嗅来嗅去的?”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个样子可以显得我比较莫测高深罢了,眼前的这个山谷经过我这一嗅,马上就让我产生了成为一个大侠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