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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站的一些常识(2 / 5)

叫做首发。大约在2003年,力争超越幻剑登顶的起点,在“自由转载更受作者欢迎”的普遍气氛下,勇敢的踏出了以网站平台的流量优势约束作者版权的第一步。网站在首页为承诺在起点首发的作品进行专门推荐。首发指的是在所有发布网址中最早出现的站点,一般均由作者本人进行操作,首发的时间限制,根据作者的脾气和当时相对平和的竞争气氛,从五分钟到一个小时的都有。首发的出现,使得一些本来难以获得优质推广资源的作者,得到了更好的展示,网站也因此开始获得专属于自己的独家资源。日后,这种资源的比拼将决定它们的排名,也决定了它们的未来。

(插花时间:时光荏苒,2011年移动阅读基地挟巨大分成收入的优势,在移动互联网上再度提出首发的概念,希望用跨越各个平台的抢先内容,扩大对读者吸引力。但这种钞票换权力的行为,在防盗版功能无力、手打团不懈拆台、最大版权方起点的冷漠以对下,最终如蜗牛赛跑,在互联网最优质作品上,迟迟无法打开局面。)

4、

故事精彩的第三节,叫做分成。分成是vip制度的基础,大部分时候是网站与作者进行分成,具体的分成比例根据竞争程度的不同,从五五到全给都有过,除极少数情况,作者一般都能获得付费用户消费额的五成以上。网站一般会要求分成作品的独家互联网版权,其它版权根据网站在不同时期的强势与否,从优先代理权到独家代理权再到白送给网站的都有。分成模式的语言是,网站提供一个平台,作者在其中打拼,挣多挣少各凭本领。所以,网站规模越大,付费用户越多,分成所能吸引的作者也就越多。逐浪的黑道文、翠微的擦边球,都成功的以分成模式支撑起过一个网站的运营。

在内容相差无几的时候,Vip制度的竞争者,首先是实体出版。后者的市场行情,一般公认的畅销作者,也就能拿到出版定价15%的版税,但分成的优势在于在取消了中间环节后,还可以给作者一半。也就是说作者还是作者,网站变成了书店,大家联手不带出版社和发行商后,把吃掉的利润各自分掉。于是,获得同样收入所需的读者,一下子少了七成。这是一个残酷的碾压,其机理和大卖场干掉小百货店并无二致,同样属于渠道的胜利。于是出身网络投身实体正在奋勇攀爬的作者纠结了,是把自己的实体书从3万再往10万冲,还是回到网络上去争取1万的订阅呢?这是网络作者不再向实体市场妥协的底气所在,也是类型小说两个市场明确分割的开始。

分成背后的丛林法则,使得大量新人作者成功冲入了一线。起点在2006年大约半年的空窗期后,迅速崛起了一批新的大神,与前辈相比,他们更加自信,更加熟悉创作内外的各种事务,更加明确自己特有读者群体的偏好,他们的风格也相对更加稳定。分成规则对作者的严酷锻炼,使得它成为作者成才的大道,也成为作者陨落的悬崖。总的来说,在一个稳定增长的文化市场中,分成的绝对双赢模式,理应是常态。即便在实体市场,能逼得出版机构不赚钱也要签约出书的,每年也不过是聊聊数人,他们也必须用不断上升的成绩来保证今后合约谈判中的强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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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变奏的第四节,叫做买断。买断本来是网站和版权机构利用出版资源获取利润的方式,以相对低价买入作品部分或全部版权,再高价卖出获得营业利润。当vip制度初创,幻剑、起点、天鹰混战不休的时候,出现了用买断保障作者收入预期,以留住优质版权资源的做法。2006年17k依靠挖来起点几乎一整个编辑团队和大部分最优秀vip作者,大张旗鼓进入市场并导致资本之间的大规模战斗后,买断的盈利目的就一去不复返了。如今,买断版权更多的是为了给作者以创作保障,能否盈利全赖网站的版权运营能力。近年来,出于竞争目的的各种买断,基本都是贴钱运营的。

作品的买断,有的只买互联网版权有的是连同简繁体一起买,全部买断的话,一般都是作者获得的利益会更大一些。还有一种买断字数和年限的,俗称长约,能签下长约的作者往往是已经有多部作品,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证明过自己的实力,签长约主要为了在相对高点锁死未来收益。从起点跳槽的作者,买断所需要付出的价格会高一些,因为要补偿作者失去原有读者基础的“溢价”。2011年随着多家资本势力的进场,纵横跳槽的作者也出现了溢价现象。

因为种种原因,买断滋生出很多不良的现象,最典型的是找枪手、卖合同、编辑吃回扣等现象,因为收入与作品表现无关,对续写的要求进一步降低,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有部分作者在获得买断合同后以一个较低的价格交予他人创作。对于失去上进心的作者、失去职业道德的编辑来说,买断是天堂,买断也是毒药。

另一方面,与必须玩命贴合读者需求的分成作者不同,一部分适应了网络连载创作的作者,反而由此获得一个相对宽松的创作环境,让他们可以相对更从容不迫一些的进行自己所希望的创作。烟雨江南、酒徒、猫腻,近年来的作品中自我实现的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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