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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入伍(1 / 2)

他奔到阿枫面前,先是上下打量着阿枫,频频点头,随后又打量着阿枫胯下的战马,又是一顿点头,他抬头问道:“想当兵吗?骑兵!”说到骑兵的时候,把胸脯挺了挺,显得很骄傲。Du00.coM

阿枫说:“我是要去自由城找人的,等找到人可以考虑参军。”他说的是真话,等看到剩宝现在情况如何后,他有心加入军队好好的杀帝国军一个痛快。周家一口的死状至今还在眼前晃悠,如果当初自己晚走一会,或者是碰到那伙骑兵就立刻出手,对于自己来说没有什么风险,可是一下就能活下来十多条人命,在内心深处阿枫还是觉得自己对于村子被屠杀负有责任,恨帝国军,尤其是秦州军的残暴。

这个叫张二光的军官以为阿枫是在找借口,着急道:“帝国军队已经到了家门口,要是没人保护这个国家,你自由城的亲友也活不下来。”这几句很朴实的话说的阿枫自己心中一动,如果发生大战,紫枫学院的弟子必定全部参战,可是那些没有武力的人不就得指望着城被守住好活命吗?剩宝,萍姨,当初自己打过工的旅馆李老板夫妇,隔壁肉铺的千金现在不仅嫁人而且有小孩了吧,还有在公交马车上的小猴子……那么多像周家一样的平凡百姓,城守住,上百万人活命,城破,转瞬间无数家庭妻离子散。

那个叫张二光的队官看阿枫还在犹豫,又急忙劝道:“战场上确实刀枪无眼,可是杨司令官爱兵如子,用兵如神……“

阿枫点头道:“好,我参军。”

张二光大喜,问:“那你的马也一起带进军中吗?”

阿枫点头。

现在马匹不容易运进汉盟,阿枫胯下的秦州骏马至少价格5个金币,张二光今天不仅招到了一个骑兵还白得一匹战马,心中得意,离开时冲着那负责步兵征兵的军官得意一笑,那军官虽然招了不少合格的青壮,这时也不免沮丧。

“控制好马的节奏,爱惜马力,要在冲入敌阵的时候把你的马的速度提起来。”

“注意你们持刀的姿势,不要动不动就去刺和砍,那样你用不了多久,手臂就拿不动重剑和马刀了,用战马的速度,只要你把兵器伸出去,就可以划开对方的铠甲,那么长的伤口,他必定是活不成了!”

……

阿枫本身有高明的武功,骑马经过了北狼部落和半月谷的磨练早已经不在话下,只是习惯了江湖中的厮杀,确实对规模作战和马匹与兵器的配合不够精通,这时在军中听一个老兵给自己这几十个新兵讲解,倒听的津津有味。这次因为战争一触即发,战马有限,第二野战军团只招募了一百名有马术基础的青年加入,组成一个新兵队。

第二军团原本只有三个旅,总共三万人,现在开始招募新兵后,又增加了一个万人步兵旅。

骑兵是由杨司令官亲自节制的,平时也有卫护主将的责任,有五个营,总共是五千人,阿枫看来还真不是张二光吹嘘,这五千骑兵训练有素,确实是精锐之师,单兵作战未必能比的上北狼部落的战士,但是靠着纪律和阵型,严密的组织,战斗力隐隐超过北狼骑兵。

阿枫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把自己的晶体铠甲和晶体长剑都藏了起来,和别人一样穿着铁甲和使用制式马刀。现在有了时间,阿枫开始专门用军中的长枪练习起向大山传授自己的“沐光矛法”,对这套矛法体会越深就越惊奇于它的威力,只可惜没有地方试验一下,另外就是军中的枪矛太轻,使得不顺手。

在训练的时候,阿枫根本不使用内气,即便只用了一半身体的力量也已经显得很优秀,连久经战场的老兵和队官也挑不出他的毛病。阿枫很喜欢这种感觉,虽然他年纪不大,但是经历的事情多了,就就觉得跟简单的人相处是最舒服的。他们或者高兴或者生气,就立刻反应在眼睛里和脸上,没有阴谋诡计和猜来猜去的险恶心机。在新兵宿舍里,这些质朴的汉子们向阿枫述说着自己参军前后的想法。

“都已经太平了十六年,帝国怎么还要来打我们?咱们汉盟地盘这么小,又不是什么肥肉,咋还老盯着?”

“我那天站岗,听见司令官的参谋们议论,是因为我们两国的体制不一样,帝国才一定要毁灭咱们。简单来说,帝国有皇帝,咱们没皇帝,帝国是世袭制,老子传儿子,咱们这里是选举,帝国虽然庞大强盛,可是他怕咱们汉盟做了坏榜样,让帝国的全体人命都明白过来有皇帝这事不对。”

“我参军的原因是,听说帝国王宫里还有很多太监,别的道理我都不懂,只是觉得一个国家居然恢复了上千年前把男人阉割掉的陋习,就觉得不可思议,我无论如何不能活在那么一个荒谬恶心的国家,宁可死!”

“我参军是因为全家从帝国逃难到汉盟,开垦了几十亩荒地,去年刚有一些收成,今年收成应该不错,我要是不来参军,土地被帝国再夺走,我爹娘和妹妹又该挨饿了。我们村凡是年龄合适的大多都来报名了,只是有些条件不符合的军队没要,司令官不要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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