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这个儿子真没白养(小雨还晴的童年梦魇)
仰面朝天地躺在雪地里,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长孙胡铁,小雨还晴的神识却飘会了遥远的童年。读零零小说
在前世,儿童时代的小雨还晴就因为身体瘦弱成为一些“坏孩子”欺负、戏弄的对象。好在他除了字写得太惨之外,还算得上是品学兼优,每次受人欺负后到班主任那里去告状总是会成为“胜诉”的一方,所以,那些“坏孩子”虽然不十分怕老师,但被班主任连批评再找家长之后也会有所忌惮,并不敢把他欺负得太惨,所以他总是处在“被戏弄,告老师”的循环平衡状态。但是,在一次班主任住院的时候,学校找了一个年轻代课女教师,姓陈。那个老师经常在走廊里穿着高跟鞋走得袅袅娜娜的,在教室里更多的时间就是对着自己的小镜子描眉画眼,打扮得妖妖冶冶。若只是打扮妖冶,偏偏又十分地不负责任;若只是十分不负责任也就罢了,居然偏偏越是坏孩子他就越是喜欢;若只是偏偏喜欢淘气孩子也就罢了,偏偏又特别不喜欢只知埋头看书,不会来事儿的小雨还晴。而在那时的校园里,小孩子之间若是起了冲突,老师就是主持公道的大法官,所以那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小小的小雨还晴在学校里过得是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的父亲是一个老实的读书人,当时的小雨还晴性格与父亲十分相似,所以在找老师告状无门时最初只能哑忍,但在屡次被欺负后,来自母亲性格中的凌厉在灵魂深处复苏,小小年纪的他让人领教了一次什么是“书生杀人,无声无息”,在班里姓张的一个同学再欺负他时,他表面还是那幅惊惧害怕的样子,暗地里却悄无声息地拿起圆规,疾如闪电的锋利尖刺直接凿进了同学的太阳穴,顿时,鲜血如注。吓得大惊失色的陈老师歇斯底里地嚷道:“你是个杀人犯,长大要被枪毙。”而那时的小雨还晴就显示出了后来学习法律的潜质,儿童时代就读了许多书的他平静地告诉陈老师:“我,今年十岁,杀人,不犯法。而且,今天,他要是死了,你,便是渎职罪。”
虽然这段刑法理论被小雨还晴掌握得似是而非,但已经足以唬住一个二十七、八岁又不学无术的女教师了。
后来,当然那个同学没什么大事,小雨还晴的妈妈在赔偿了医药费的同时还很为自己的儿子终于男人了一回而颇为自豪。
但是,小雨还晴也没有像一些十分理想化的书中写的那样,从此之后,再没有人敢欺负他。本来同龄人只知道“精神病杀人不犯法”,没谁知道自己也处于“杀人不犯法”的年纪。这下子可好,所谓最怕“流氓有文化”,班里那些调皮捣蛋的家伙,这下子都把这句“我今年十岁,杀人不犯法”挂在了嘴边。
再加上原来的班主任不久就回来了,所以直到小学毕业,所以他还是处在那种“被欺负,告老师”的循环平衡状态。因为只要不过分,他并不是那种经常会做出那种拼命行为的性格。
但,今天小雨还晴见南宫西门为了他身陷重围,当初的怒火又重新燃烧了起来,他装着懦弱,以肘支地,连着后退几步,终于手中摸到了一块石头。
“行与不行就是这一下子了!”小雨还晴在积雪下攥紧起石头,心中想起了汉初的张良,准备博浪一击。他现在甚至希望长孙胡铁会骑在他的身上动手,这样这块石头才能打得准些。其实,这一块石头就算是打得中,也未必就能真把长孙胡铁怎么样,但这已经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正是:
“胸中纵有千般策,书生能奈恶少何?
强烈的屈辱感油然而生,小雨还晴不禁在心中埋怨这一世的娘没收了他的诛灵带的事情。
眼前的长孙胡铁抬起大脚,就要向他的脸重重地踩下,给予他屈辱之极的一击,而小雨还晴已经看到对方武士靴厚厚的靴底了。
突然,小雨还晴猛地一扬手,长孙胡铁一惊,忙一侧首躲开石头,但这一脚也失了准头,重重地贴着小雨还晴的脑袋踩下。
小雨还晴毫不犹豫,翻身坐起,竟然一个“猴子摘桃”,右手重重地抓在了长孙胡铁的裆部,一时疏忽的长孙胡铁惨叫向后退了几步。
在使出从《女子防暴术》中看到的招式暂时得手后,小雨还晴站了起来,无论如何,在朋友为自己出头而身陷重围之际,再蹲下抱头挨打丢得就不仅仅是自己的人了,胸中很有些傲气的小雨还晴努力地挺直身体,尽力使自己看起来英勇一些,便准备与南宫西门共同挨打了,心中只希望,这些看起来无恶不作的恶少会有些分寸,若是因为一场毫无意义的群殴而丢了性命,就太也不值了。
“谁敢欺负我爹!”稚嫩的童音贯穿全场,紧接着一个小孩手里握着根长长的木棍冲入场内,正是六儿。只见他长棒疾吐,正中长孙胡铁胸口。只一下,长孙胡铁就飞了出去。紧接着,他长棒闪烁,点、劈、扫、刺,十几个纨绔子弟便以不同的姿势飞了出去。
“真是帅啊!”小雨还晴第一次感到有六儿这么个孩子或许也不错。而且见到六儿使棍的灵活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