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久的路,实在太累了。”吉珠委婉的道:“要不等明天再去,至少休息一天吧。”
平措眼神黯了黯,不知该说什么。
“你就陪着你阿哥去看看吧,反正就在前面,估计连一百米都不到。难得赶上一回鲜,而且你天天宅在家里,阿姆真怕你以后处不到朋友。”白玛拉珠在窗户边看了看前方的热闹地儿,便转头劝导吉珠。在她看来,幺儿实在太孤僻了点,乡下地界孤僻点也没啥,最多没人理你;但在大城市里,这种孤僻很容易造成矛盾,尤其是如今的子女都是娇生惯养的,根本不懂的人情世故,你冷漠说不定还会被他们解读成其他意思。白玛不愿意儿子因为性格的原因,被城里人给歧视隔离;所以能让吉珠多接触下人群,说不定性格上的冷清也能添点人气。
吉珠见阿姆也这么说了,只能恹恹的点了点头。
“不过,在你们出去前,还是先洗个澡,换身衣服的好。”白玛拉珠从背包里取出两套衣裤,并不是藏袍,是她在康定停留的时候,去成衣店里购买的新衣。
“现在藏族和汉族在有心人的挑拨下,稍微有些隔阂。你们穿着藏袍出去,可能会有点麻烦。”白玛拉珠叹气道:“以后你们俩兄弟,在蓉城也尽量少穿藏袍,阿姆给你们买了好几套衣服,换着穿就行了!就算真穿藏袍,也最好再寝室里,别穿着出去转悠。”
“在什么地方,就要做什么样的事,行什么样的礼,说什么样的话。”白玛拉珠将折好的衣裤递给俩兄弟,道:“人在他乡,要懂得忍耐。特别是你们俩,记住啰,尽可能的不要和汉人起冲突,尽量的融入他们的圈子。”
白玛拉珠殷切的说着自己多年来的经验,就差没有直接说出:你们和人起冲突,无论对错,你们都要负大部分责任;因为谁叫你们是藏族,谁叫你们藏族中出了个以分裂国家领土为毕生追求的老秃驴!
虽然白玛拉珠没有将心中的话说出口,但俩兄弟倒也不笨,郑重的向阿姆点头保证,决不和人起冲突,除非是被人欺到了头顶上。
洗澡间传来俩兄弟的打闹声,白玛拉珠不禁摇头轻笑。
一滴水,如何才能隐藏自己?融入江河湖海便可。
……
俩兄弟穿上白玛拉珠准备的新衣,立刻换了个样。
吉珠从小皮肤就白皙如玉,长相更是俊秀无双。纯白短衫,配上卡其色长裤,薄薄的板寸,并没有显得流气,看上去神采更甚。吉珠的眼神清澈,嘴角总是露出淡淡笑容,加上平日里总是沉淀在知识海洋中,一股书卷味浓厚的和煦气质,自然而然的向外散发。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吉珠就算不说话,端端的站在那,就能让人感受到何为清俊尔雅。
吉珠除了双颊的绯红外,看上去并不像是从高原上走出来的娃。
至于平措次仁,其实差的也不多,顶多气质不一样。五官俊朗,这是俩兄弟一致的特点,按阿姆的话来说,就是他们阿爸基因好,谁叫强巴德吉是个极为出众的美男子。
和吉珠一样,平措也是打的很薄的板寸头,只是和吉珠的清隽气质不一样,平措的气质基本上就可以归类为下三九的痞气。虽说痞气不是那么好听,世人也不怎么待见;但如果痞气配上一副好相貌呢?
按网上流行的词来说,就是——雅痞。越帅的人越痞,越痞越招人爱。
不过这些和平措次仁都还很远,至少他从来都没觉得自己“痞”过。他对自己的评价就是十个字:朴素好少年,纯良好大哥。
俩人穿戴规整,给阿姆说了一声,便离开了招待所。
吉珠被阿哥拖着,极不情愿的朝着人群汇聚的地方走去。越是靠近人群,越是能感觉到其中的热闹。人声鼎沸,无论是喝彩声,还是鼓掌声,对于吉珠来说,都是噪音。
八月的天,正是秋老虎发威的时候。盆地的湿气,被火辣辣的阳光炙烤,地面蒸发的水汽遍布巴蜀各地。湿气融合着高温,形成了独有的闷热,吉珠才出来没几分钟,就感觉被蒸了一遍桑拿般。
“难怪书上说,巴蜀地界的人无论男女,皮肤都是水光嫩滑的。”吉珠心底默默感叹,“想要皮肤好,每年都要经历这种地狱般的折腾,值得么?”
平措完全不在乎天气的闷热,拉着吉珠就往人群里钻。
吉珠叹口气,忍着空气中被蒸发的汗酸味,跟着阿哥走进了人群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