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一声,向前一步,冷漠的看着那三个对他仍然穷追不舍的黑衣人。那口井里面,猛烈涌出了天地灵气,他的胸中,那喷出鸡汤所带来的一股气!
大世剑的剑光,又再度出现,暴涨,化成了天地里面,那好似唯一的亮光。灿烂无比,比阳光更灼热,比曙光更清冽,浩浩荡荡,只剩下这一只剑,及发出的剑光。直击生死,横斩过去。
暴烈的这一剑,就像未明心里面想的一样,你快,我比你更快!而且狠,这一剑里面,贯输进去的,是天地灵气。
那三个黑衣刺客就像自己撞过来一样,被这道光给斩中,脖颈处齐齐化成了虚无,又是三颗头颅落下。连带着,他们的残破身体,被这股力量推了出去,砸在栏杆上,随意的倾倒着。
一瞬间,他们就死了,这就是未明的快,因为这些刺客并不知道,未明究竟是一个什么人。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就只是知道一点,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
一直以来,未明都胜利着,直到现在。胜利可以有无数次,失败却只要那么一次,结果就是死。因而,未明并不死败,那是死,他还活着,这是胜利。
这些刺客让他喷出去一口鸡汤,那么未明,就让他们拿头来赔!而他也确实做到了。
喷一口鸡汤,赔几个头。这买卖极不划算。未明还是做了,赔头的不是他,喷鸡汤他便要人喷头,可以说他很会做生意。也可以说,这就是霸道。
一口鸡汤,一口血,这就是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