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的一代枭雄,如今却落下这么一个下场。不管如何,先找到那三种药材再说,不然神海的损伤麻烦就大了,数十年都不能愈合那就完蛋了。
雷明城是在一个小镇上碰到这个大商队的。而商队正是从落阳城出发,经过七个小镇,穿过落日山脉直达天水城。
作为南方最繁华的城市天水城,总是商人们喜欢聚集的地方,这里可以交易许许多多天南地北的东西。落日平原盛产马匹,如果运到了天水城,那价格几乎整整涨了七倍,达到一百两银子一匹,而且还只是普通的马儿而已,如果达到品级的至少要把银子换成金子才肯卖。
“商头,你说你曾经在天水城真的见过地蚕花么?”雷明城这一个月几乎都是和商队吃住一起,也渐渐混熟了,而商队里的人也喜欢这个才十六岁就已经开始孤身一人闯天涯的小家伙了,虽然小家伙个子有一米七多。
而被唤作商头的家伙则是一个络腮胡大汉,本名商大头,因为是整个商队的队长,又颇有威名,所以众人都唤他商头。商头顶着一顶遮阳帽,一副武师的打扮,腰间挂着一串铃铛和一把宝刀,每走一步就发出玲玲当的声响。每当众人嘲笑他堂堂一个七尺大汉却像个娘们一样挂铃铛时,他总是会露出幸福的笑容。
这个铃铛可是他的宝,是他的宝贝女儿送给他的礼物,一人一串。他还清楚的记得当初他女儿把这个小铃铛挂在他腰间时说的话:“爹爹,你可要好好的带着这个铃铛哦,你一年到头几乎天天在外面跑太辛苦了,铃铛就是女儿的思念,女儿要让它天天伴随着爹爹,你可不许拿下来。”
商头摘掉遮阳帽,额头与左眼之间便露出了一条刀疤,足足五公分长,再配上商头原本就有些凶恶的长相,普通小儿要是见了绝对会哇哇大哭,实在是太吓人了。但是通过半个多月的接触,雷明城发现这个家伙确实是一个豪爽的大汉子,长的虽然有些凶,像个杀人犯一样,但是内心却无比的善良。当然实力也不错。
“小哥儿,大哥跟你说,地蚕花做成药丸便能通经活骨,我们这些走南闯北的商客几乎都要配备的。”
“地蚕花正是落日山脉出产的药物,这药物以前落日山脉外围附近遍地都是,只是近十年几乎都被采光了,只有更深入山脉中心处才可能发现。但是你也知道,山脉深处,嘿嘿,可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当初一队武者,带头的是真罡境五重【内壮境】的强者,其余数十人都是第四重【练骨境】,他们进去之后就有去无回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地蚕花的确神奇,当初也有人看到这个商机,决定植养起来,却发现地蚕花离开了落日山脉没到一个星期就枯萎,失去活性,无论种在哪里都养不活,所以到了现在几乎都淡出人们的视野了,取而代之的是如今的活络散。两年前我的确在天水城见过地蚕花,但是现在有没有就不知道了,不过反正我们也要到天水城的,再有三天就到了,到时候去看看就知道了。”
雷明城也皱了皱眉头,地蚕花这类的草药可不是凡品,在世俗中当然不能人工种植,世俗界只存在野生的,修真界才有可能种植的起来。不过他也没说什么,走一步看一步,到时候总归有办法的。
大汉拿着他的遮阳草帽给自己扇了扇,又从马脖子边拿过水壶给自己狠狠灌了一口,又有些抱怨的说道:“最近生意正是越来越难做了,从落日草原到天水城要经过落日山脉,这几年不管劫匪还是猛兽,反正是越来越多,现在都是好几个商队拼在一起才敢出发。”
大胤王朝的疆域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国都的皇族都无力掌控离国都太远的城市。所以才有了那些边远地区的土皇帝,比如雷家就是其中之一,皇帝对于这些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是因为地域太大,所以也造就了一部分的偷猎者,当然有的是狩猎猛兽,有的则是狩猎财物,更有的则狩猎人。
“难道朝廷都不管么?”
“管?怎么管?天水城城主也派出过好几次大规模剿匪行动,出了整整五千的城卫军呢,不过却不尽人意,找不到人家的老巢,人家看到你大部队过来早就跑的远远的了,如果是小部队,又不是那些匪盗的对手,你不知道,那帮悍匪的首领可是天罡境第六重【巨力境】的人物,跟天水城城主处于同一级别呢。”
雷明城眉头一皱,好家伙,比自己那便宜老爹都超了一重,这种人物的确是响当当的了,绝对是城主级了,按理说这样的人物不应该当匪盗才对。
话说,人运气背的时候,喝开水也会塞牙缝,刚唠叨到悍匪,悍匪就出现了。
轰隆轰隆,宛如天边响雷咋起,数千马蹄声由远至近,视线范围内尘烟漫漫,在夕阳照射下,一片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