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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过天山(2 / 3)

定自己成年后纳她们四个为妾。

只是呀,自己作为王子成了人质送到了秦国。

秦国到好,只是灭自己国家的赵国,狠毒得要斩草除根,还派了杀手来,要在秦国做掉自己。

女店家是王不留行在秦国时的房东的女儿,她瞒着已被赵国人买通的父亲给王不留行报了信。

王不留行一声虚汗,惊醒。

冰雪已经把所有的蜂毒一扫而光,王不留行神识清晰无比。

雪崩,自己遇到了雪崩。

王不留行想站起来,四肢僵硬。

王不留行意守丹田,运通任督二脉,奇经八脉。

王不留行腾空而起,带出很多冰雪。

又长功力了。

王不留行无比兴奋,遗憾的是丢了马匹,好在鹿皮酒囊还在身上。

王不留行喝了一口烈酒,全身热爽。

王不留行抖掉身上的冰雪,走到冰峰大高处。

登高望远,升起来的是雄心壮志。

王不留行对着没有任何人烟的冰雪世界呐喊。

“我是王不留行!我是王不留行!”

空旷的天宇似乎有回音。

王不留行想给自己一个身份,告诉天宇,告诉这个给了自己更大功力的冰雪世界:我是王子。

王不留行想,我是正儿八经的王子,只是王子太多,得叫王不留行王子。

“我是王不留行王子。”

对着雪域世界能够这样叫吗?

其实自己早就不是王子,而是流寇呢还是强盗?

都不是。

自己名正言顺,心甘情愿的是做的是****,正儿八经的大****。

所以,他对着白茫茫的洁净世界,大呼污浊的语言:“我是大****!我是大****!”

雪域世界风起云涌,那是对王不留行的肯定,对大****的肯定。

王不留行的鹰功,使他的步伐异常地轻快。

骑马不过是省力气,没有马的王不留行的暴走速度和骑马的速度差不多,因为人的两条腿更便于上山和下山。

王不留行知道天山有很多仙草,吃了可以成仙。

但他对成仙不敢兴趣,他对做人是信心百倍的,尤其是做男人,雄心万丈的快乐男人。

所以,哪怕是饿了,王不留行也不会顺手抓起一朵雪莲来吃。何况在一个人独行的旷野里,雪莲总使他想到女人的屁股。

王不留行会用他鹰样的双手抓松鸡,有时候也跑得过老公鹿。

王不留行喜欢生吸公鹿的血。至于松鸡,还是烤着吃。

王不留行身上有一个小铜镜,把它斜着阳光,它就会射出一个小光束,把前面的干树叶燃起了。铜镜是凹斜的,很光亮,这是他当人质前,临行时,父王送他的。

没有女人,王不留行就看公鹿和母鹿,公野狗和母野狗之间的事。

岩腔是他的隐蔽所,也是他的流动公寓。

差不多三个月,王不留行出了天上。

不知道眼前是什么地方,但看见了放牧的牛羊和高鼻子凹眼睛的男人,和直鼻子亮眼睛的女人,她们和中原女人一样裹得紧紧的。

从雪堆里蹦出来后,王不留行好像是更聪明了:冰雪聪明。

王不留行看出了这里来来往往的不同人种,还有些专门做生意的不像是本地人的人。这使王不留行激动,知道自己是来到了另一个不同的文明的地方,尽管这里和中原同样隔绝,但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感觉到围绕在它们周围的还有更加美好的东西。

王不留行听到了波斯,大家都羡慕地说出这个名字,又有惊恐的表情。后来知道,波斯是她们认为最富裕的国家,也还在和一个叫亚历山大的野蛮人打仗。

王不留行从男人的交谈中知道了一群叫阿马宗的神秘的女人,从他们挤眉溜眼有时还有动作的交谈中,王不留行知道了阿马宗的大概。

王不留行决定到波斯去撞大运。

王不留行也想碰见阿马宗。

这是现在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阿富汗的交界的地方,王不留行幸运地遇到了阿马宗。

是阿马宗幸运地抓到了这样一个容貌出众的美男子,王不留行的形象在这个阿马宗部落的女人的眼睛里,可是不同凡响。

反正,她们从来没有捉到过这样品种的男人。

王不留行没有反抗,半推半就,欲说还休,最后是求之不得地进了洞房。

这个****了几个月的男人,早就想好了享受阿马宗的奇招。

第一个月,他怎么也不射。

首领还以为没为他配好女子,换来换去地和他交配,高高矮矮,胖胖瘦瘦,大大小小;结实的,丰润的,嫩气的,成熟的,都换遍了,他还是不射。

首领觉得这样折磨一个远道来的男人太不地道;也心痛这个瘦骨精精,白白细细的男人,就决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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