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的程度,甚至可以将我们人类吞噬,因为,只有将贪婪的人类吞噬,大自然才有可能恢复自身的平衡。
老子认为,我们人类生活的社会团体应该处于较为松散的自然状态,大家活动的范围应该不太大,人类作为生产者,同时作为消费者,二者之间应该处于基本平衡状态。不应该出现所谓的“中心”地区,将其他地区“边缘化”。
很多人认为老子所说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一种向后看的消极社会观,这种看法是肤浅的。
老子所说的社会状态下,公共事务是自治的,不是由来自外部的力量干预支配的;大家各自按照习惯的方式生产、生活,不存在强者对弱者的欺压、征服、强迫、支配、吞噬、同化,整个社会处于一种自然和谐状态。
对于国家的统治者,老子提出“无为而治”的治国之道,老子说:“无为才能无不为”,这是一种高深的治国理论。
“无为而治”的治国之策是很难掌握的,“治大国如同烹炒小鲜”,火候的掌握是最难的。什么事情该管,管到什么程度;什么事情不该管,的确是一个大难题。
管的多,管得严,就容易管得死,社会失去活力;该管的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就会松散,瓦解,乱套,掌握好其中的“道(规律)”,是需要有极高智慧的。
老子给我们留下的著作叫做《道德经》,只有区区五千字,却蕴含了巨大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