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去了,即使和我一样奋战在生计边缘性的人也不惮从我身上寻找快乐。
我宁愿自己是自己的笑话,也再不愿成为别人的笑话。有时候想想,我很感谢那些发生在我身上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它们,我比更多人活着自尊。
可那时候的我没有想到的是,很快,生活把我最后仅有的自尊也剥夺。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把那些没有人看的小说停更,开始写最火的题材小说。不再去想该表达什么,寄托什么,读者会告诉你他们想要什么。
写小说开始变的简单,可我还是去那地下血庄卖了一次血。因为虽然签约了入v了,可收益并不能维持我的生活,我连水也喝不起,只能口渴的时候喝点自来水。大城市的自来水天生像是带着漂白味,趴在满是黑垢的水槽上,我有时候忍不住把已经进嘴巴里的自来水吐出来,像是一条肥胖的死狗趴在水槽上,一动不动。而更重要的是,小老太婆生日了。
我拖着肥胖的身躯走出我的小房子,去了那些不代表贫穷的店子,我接受到路人的眼神与笑容,也感觉到店子里面导购员的厌恶,或者我一身带着穷酸味道的衣服让他们觉得为我做导购是一种磨难。
我不喜欢连累别人,所以我很快就选中的礼物,那是一件做工很精致的唐装,颜色很适合小老太婆,不算太艳丽也不会死气沉沉。我按着小老太婆的尺码询问导购员。
导购员是一位不算漂亮的中年女人,她一脸不耐烦终于在我的询问中找到释放口,脸上的表情一下变得很生动。她说:“五千块的唐装,你买的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