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很忙,不全是因为拍《国母》。
而是王麻子来给她说,有几个国内企业找她做产品代言,问她要不要接。
这是丁香首次接代言,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让成东去审一审,要求只一条:不能代言虚假不实广告。
成东审看了那六个广告后,把一个药品广告给了索菲,把一个方便面的广告,给了勒山。
企业看了王麻子拍的索菲和勒山的样片,觉得也行,虽然不是丁香接拍的,但这些人都是丁香的人,而勒山更是丁香的继父,也能借丁香的噱头进行宣传,且广告费由五百万直降到五十万,很划算。
丁香接了两个服装代言,两个化妆品代言。
于是,在拍《国母》的空隙,还得抽时间拍广告大片。
这种代言不同于一般的平面广告,不但要拍平面广告的各种宣传画,要拍视频广告,还得要出席这个产品的一些宣传活动,平时还要常常使用这些产品,比如上街去时,穿一穿,用一用啊什么的。
丁香觉得代言这些广告,看着是一个月内就拍好,实际比拍《国母》累得多。
因为,她在一个月内,参加了这四个代言的四次大型活动。
在参加服装代言的活动时,她穿着企业提供的服装,
配合记者招待会,更换了两、三套服装。
记者们和企业对她这种配合态度十分的满意。
她有些后悔,应该去接运动休闲系列的服装代言,而不是这种高端时尚的大牌,因为代言运动休闲系列的话,可以穿平跟的运动鞋,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得穿十厘米的高跟,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她的脚疼得都快要坏掉了。
她再次觉得,虽然代言一个广告,比拍部片的片酬高些,但真的比拍影视片的麻烦多得多。
她拍《国母》的上下两部,片酬不到一千万。
这四个广告的代言费,每个五百万,共计二千万。
相比代言广告,她觉得拍戏真的很轻松。
她记忙力好,台词早就背好了,里面要用到的英语、日语等,都能驾轻就熟,每个通告的情景、背景也都在她的心里,很有数的。
而且,好几场与特型演员的对手戏,都是排练过了的。
她揣摩宋庆龄很久了,演起来已是自然而然的了,让与她演对手戏的演员随着她的表演,很容易入戏。
和她演对手戏的,本来就是些出名的老戏骨,演得很精彩,又把丁香带动起真情实感。
丁香的每一条通告,几乎都是一条就过了。
冯导很兴奋,好多年没拍过这么顺的电影了。
演孙中山的是特型演员是胡子,是当前国内的一线大牌,近四十岁的年龄也不算太大,老戏骨了,他既能演孙中山的特型,也能扮其他的男一号,酷、帅、可塑性很强。
这会儿正在录丁香和刘玳的对手戏,戏中宋庆龄姐妹俩为要不要嫁孙中山发生激烈的冲突。
当时孙中山的革命正在低谷阶段,且年龄比庆龄大27岁,且有原配,还有妾,在日本还有一位没有名份的女人,而且,他的三个子女都已长大成人了。
蔼龄认为,这样一位被军阀撵得在国内无法立足的人,一个足以当自己妹妹父亲的男人,还这样三妻四妾的,根本不是受过美国教育的宋庆龄的良配。
姐姐苦口婆心地劝说妹妹,认为妹妹值得更好的人来相配,可以过更好的生活。
妹妹却是一腔热情,对孙中山革命必胜的热情,对这样一个充满成熟魅力男人的热情,已让她情难自禁。
于是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激烈碰撞,亲情与爱情强烈对抗,使这一段戏的气氛十分紧张,却又极有张力。
两人的表演都自然到位,激烈却又不失分寸,非常好看。
一段长长的通告,一次就过了。
胡子看看冯导闲下来了,正美滋滋地让场记安排下一场通告,就走过去聊天。
“真是奇了怪了,这丁香以前名不见经传,明明是刚开始接触影视的新演员,怎么看着竟比老戏骨还演得细致入微。”
冯导说,她是老演员了,有过十几年的舞台经验了呢。
胡子呲牙:杂技表演,和影视可不一样。
场记在安排下一场,摄像又在让人定位,场面很乱,又有序。
副导发现还差一两个群众演员,在那里嚷嚷起来。
工作人员又被冯导骂着赶紧去找群众演员去了。
下一场通告里才有胡子的戏,他在戏中差不多就一个造型,每天化一次妆,换换衣服就行了。
丁香很羡慕他,化了妆后,这一天都不用洗了,等拍完当天的全部通告后,才一起洗。
他本来长得就有些神似孙中山,加上孙中山的头发和胡须后,就更是八分像了。
他象剧中的孙中山似的叉脚站在那儿,很有气势地看了看往更衣室走的刘玳,对导演说,这位也不错,漂亮不说,镜头感还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