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淮南地区地农业生产不至凋残到这等地步。就连淮北以及整个华北地区地已经高度发展地封建生产方式和文化。也全都可以不至长期遭受女真铁骑地践踏、蹂躏和向后逆转。对比看来。女真贵族所发动地侵宋战争。和南宋王朝地抗战派们所主张。特别是岳飞始终以坚苦卓绝地精神去履行地抗金自卫战争。不论就双方地动机或其效果而论。其孰是孰非。孰为进步性地。孰为落后性地。孰为正义性地。孰为非正义性地。也全都是明明白白地-
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九。绍兴八年五月丁未记事。
2同上书卷四o。建炎四年十二月末。
3《宋会要-食货》二之九。
4《宋会要-食货》六之二一。
二、岳飞是南宋地一员爱国将领。也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地英雄人物
(1)
我们必须确认,南宋政权与金政权,乃是两个国家。
曾经有人以为,宋、金战争,是在全中国分裂为几个政权的历史时期内,发生于同时并存的两个政权之间的战争,是属于内战的性质,不能把它认为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
我不同意这种意见。
众所周知,每当我们历史上在同一时期内出现几个割据政权时,每个政权都要选用一个特定的国号,而从来没有一个政权是用中国为其国号的。齐、楚、燕、赵、魏、秦争霸时是如此,魏、蜀、吴鼎立时是如此,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是如此,辽、宋、西夏、金先后对峙时期也是如此。其中的每一个政权,都是一个具有特定名称的独立王国。单就某一个独立王国来说,它虽然是与其他若干个独立王国同时并存于中国的疆域之内,但由于它的统治阶级是以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为目的的,它具有一套阶级统治的机器,拥有自己的领土、人民和主权,我们遂也不能不把它称做一个国家。除了国家这个词儿,实在也找不出更合适的名称可用。
如果把同时存在的某一个特定国家的国号作为中国的同义词,而把其他国家排斥在中国这一个词的涵义之外,那当然是错误的、荒谬的。当人们谈到魏、蜀、吴三国鼎立时,不论以魏为正统也好,或以蜀为正统也好,从来没有人把另外两个国排斥在中国之外;当人们谈到南北朝时期内先后出现于南方或北方的诸国时,不论以南方的宋、齐、梁、陈为正统也好,或以北方的魏、齐、周为正统也好,也从来没有人把非正统的一方排斥在中国之外,同样,当宋、辽、西夏或宋、金、西夏同时并存时,我们称之为三国鼎立也完全可以。他们虽互为敌国,但也并不把对方排斥在中国之外。例如,宋、辽双方互通文书,即互相以南朝、北朝相称。辽道宗曾向人说道,自来都认为居处在在北极星下的才是中国,而辽的境土就正处在北极星下(洪皓《松漠记闻》)。金主完颜亮在决定出兵伐宋的时也写有这样的诗句:万里车书盍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1可见辽、金的统治者也全是以中国自居的。
既然宋与金各自都是一个国家,则金国人把宋称为外国,或宋国人把金称为外国,是理所当然的事,而我们把宋、金双方相互派遣的办理交涉的人员,称为外交使节,也同样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这个所谓外国,仅仅是金对宋或宋对金而言的,决不是以宋或金与中国相对而言的。
既然宋、金是两个同时并存而又相互敌对的国家,那么,当他们之间互相征战时,把属于进行正义战争的一方,而又矢忠矢勇维护其本方主权与利益的岳飞,称作爱国的将领,而把力主屈己降敌的秦桧叫做卖国贼、汉奸,自然是完全恰当而且完全正确的-
1张棣《正隆事迹记》(自《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二转引)。按,此诗为蔡靖代作。
(2)
**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的第一章第一节中,曾有这样一段话:
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
这里所说的外来民族,固然也包括来自中国以外的民族,例如十七世纪内占领我们台湾的荷兰人,但主要却是指中华民族的各族中的某一族而言的。因为,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前,除了郑成功从台湾赶走的荷兰人而外,在中国的疆域之上,并不曾有中华民族以外的什么族,来对中华民族的任何一族进行过进行过压迫;而且,对于荷兰这样的外来民族,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也不可能与之谈什么平等的联合。经常并大量地出现在中国疆域之上的,却只是中华民族的各族之间的相互斗争的事实。而在每次大规模的相互斗争之后,继之而来的又总是各族人民之间的互相融合。
在中华民族内部民族间互相斗争时,总有一方较强而另一方较弱,一方面是正义的而另一方面是非正义的,因而也就必有一方是压迫人的而另一方是受人压迫的。单就十二世纪初期我国东北地区的女真贵族和契丹族之间相互斗争的事例来说:当时的女真族是处在辽王朝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