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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好男人【1】(2 / 3)

……

你真的是尼罗贵族?露丝有些不敢相信。

马老大冷哼一声,鄙夷地说道:货真价实的高等贵族,一级飞行骑士,十五级高级武士,尼罗皇帝的十三勇士后人,身体内可是高贵的血统,你以为是杂种的混血马吗?

这种突然性的严肃,确实让露丝产生了几分错觉,也隐隐有一种感觉,难道这个家伙说的是真的?而配合此时的语境,也确实让露丝产生了一种他就是贵族,他的无耻不过是一种伪装的感觉。

达到这种效果,就可以了。

至于后来露丝的追问和查询,马老大都不置可否,甚至连更多的废话都没有说,这多少让露丝有些遗憾,甚至觉得,这个时候的马老大,或许真的就是一个飞行骑士也说不定。

一路过来,两边的风物确实让人振奋,连续的行进也略显疲劳,在朴茨茅斯南部的一个小镇,名叫南瓜镇的地方,马虎的一行人在这里停驻了下来,准备在这里补充一下体力,马匹也需要补充一下粮食。

伙计!给我们的马喂一些好草料,我们头领的马要喂黄豆!这次**来的家伙,有个人是黑老虎佣兵团的一个大队长,据说是西西里人,不过实际上是罗姆帝国的南方人,口音有些重,名叫托蒂。投枪用的极好,在两百米之内,几乎是指哪儿射哪儿,一投一个准。在马老大和黑杰克火拼的时候,这个家伙被吸纳进入了黑老虎佣兵团,因为有过罗姆帝国地方部队的经验,所以被任命为塔姆萨卢军第一大队的大队长,好歹也算是个人物了。

小镇上的酒馆不少,大体上因为这里靠近沿海的原因,没钱的水手和落魄的船长,都喜欢在这里来喝上一杯劣质的麦酒或者玉米酒。那些高档的斯拉夫玉米酒,被人称作伏特加,烈的可以。可惜在南瓜镇,要想喝到,还真是不容易。

叫上了两桌吃的,露丝和马老大入座,托蒂让两个身手好的战士守在外面,随行的还有一个牧师,是塔姆萨卢本地教堂的助手,神父并不能制约他,没有经受住马老大诱惑的牧师,也开始为世俗的金钱效力,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是神明,恐怕也无法抵挡金灿灿的金币吧?

老板!多上一些鸡肉,再来一些牡蛎吧,这里的牡蛎还很新鲜。托蒂对北方也很熟悉,混迹了这么几年,南瓜镇好歹也来过两次,店老板是个人精,一眼就看出来在座的几个人都不是什么菜鸟,为的那个家伙,绝对是实力群。而且有些面熟……

人群中略有嘈杂,有人小声地说道:这些外乡人,看上去杀气很重啊。

中间那个尼罗人,怎么这么眼熟?

对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不和悬赏令上的塔姆萨卢城主一样么?

啊!真的是他!他就是塔姆萨卢城主,泰格.豪斯!

人群激动起来,马老大冷冷一笑,心道:想不到喀尔巴阡伯爵的悬赏令,还有这样大的影响力。

一想起那个嚣张跋扈的臭女人,马老大不由得嘴角微微翘起,略显神秘地自言自语道:那个小娘们儿,还真是够味的厉害哩。

托蒂愣了一下,问道:头儿,哪个小娘们儿?

一个让我有小小理由离开穆斯特韦的小女人,嗯,是个贵族。马老大呵呵一笑,喝了一口劣质的麦酒,点点头,说道,唔,还不错,至少还能喝出一点点酒的味道来,不是很恐怖。

揶揄的话让周遭的随从们都是一笑,略显拘束的托蒂咂咂嘴,看了马老大一眼,马虎挥挥手,说道:好吧好吧,你就和他们一起去喝吧,有我在旁边,你喝的不尽兴,我也丧气。

托蒂被点中心思,挠挠头,帅气的金束成一束,和随从们胡吃海喝起来。对于保护马老大这种事情,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你只需要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因为,马老大根本就不需要保护,强悍到马老大这种程度,来什么人都是徒劳的。

马虎自己顾着自己在那里胡乱撕扯着一整只鸡,粗俗到了极点,而周围的俗人都是钦佩不已,认为这才是男儿情怀,英雄本色。想必那些傻逼思想,正是由那些吟游诗人出来骗吃骗喝,才蛊惑了一群不良少年吧。

不过相对于这种和谐的事情,不和谐的声音则是让人略有不爽。

正当有人还震撼于塔姆萨卢城住的彪悍,就有人不知道死活地开始疯。

杰尼,看,那儿有个小妞真漂亮!

在哪儿?在哪儿?我看看!哈呀,真是极品啊!

所谓纨绔,指的是那些有点小背景小家族的二世祖们,只是,有档次的纨绔,被称作精英,而没有档次的纨绔,就只是二世祖。于是有些人被人记住,有些人,同样被记住,不过是被用作倒霉蛋或者反面教材。

调戏良家妇女这种事情,其实是很有快感,因为它集合了破坏传统道德以及强弱对比,这种恃强凌弱的感觉,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感受的。

至于有些人为什么倒霉,大抵上就是如此。

啊哈,这个女人可真是极品尤物啊!一个棕色头的二世祖穿着爵士服装,马靴很亮,想来出来的时候就擦的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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