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部位比心脏更有嚼劲,甚至可以说比心脏更加的美味。
那就是肾脏!
可是楚云飞却不敢吃,因为那上面他妈.的全部都是大便啊。
之后的内脏,咀嚼感和味道比之心脏差了不是一个档次,但是楚云飞还是津津有味地全部都吃完了,那混合着血与肉的香味,让三天没有进食的楚云飞yù罢不能,几yù着魔。
将骆驼的内脏吃完之后,楚云飞还没有感觉到吃饱,恰好母藏獒跟平常的野兽一样,首选肉而非内脏,所以楚云飞便不客气的将这个牧民的内脏给全盘接收了。
他之所以喜欢吃人类的心脏,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个成年人的心脏差不多拳头大小,楚云飞张开大嘴正好能够将其整个放进去,然后用力一咬,那血液像爆浆一样爆裂地他满嘴满脸,实在是说不出的刺激和过瘾。
重生为藏獒之后的楚云飞就像恶魔一般在祁连山脉咀嚼着人类的心脏,一身雪白的毛发此刻沾满猎物殷红的鲜血,告诉过路的所有生物……
生人勿近!
PS:还欠六章,今天最少传三章,求收藏给力赞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