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这么夸张,我早就麻木了,一点痛的感觉都没了!”蔡华伸还是享受地喷着烟。
不说还好,这一说她的抽泣更厉害了。麻木了就是超过了痛的极限,假如是她,她绝对忍受不了,光是疼都疼死。
“主人,不要磨蹭了,快把我拿在手里。”仙笔又在催促着。
“滚——”蔡华伸丢了烟头,瞪了仙笔一眼,反而把双手伸去抱着白暮雪的腰。
“你又趁机揩我的油?”白暮雪红着眼怒道。
“不是!我很冷!你的身体那么暖,就暂时委屈一下吧!”蔡华伸的眼皮又垂了下来。这一抱,他差点晕过去,她的身体太香了,加上她穿得又少,只有一件单薄的T裇,感觉可以闻到她怕毛孔散发出来的气味。
看着他命垂一线的模样,白暮雪鼻子一酸,泪流得更加厉害,觉得冷,就证明生命即将耗尽。为了这个臭流氓,她哭了,而且这种哭既不是难过也不是害怕,而是伤心。现在她又想通了一件事,就是他叫自己走并非是消遣,而是不想让自己看到他的死相。虽然她不是学医的,但也心知这一刀的力量有多重,加上路上他奔路时流失了大量的血,至少也去了三分之一,还可以熬到现在也算是奇迹了。也难怪他不肯报警也不肯去医院,就算现在把他送去医院,说不定也是死在半路上。
从大学第一年开始,斗到现在,剿狼会,吟瑟集团,怡景艺术学院,点点滴滴浮现在眼前,这一瞬间她好像成长了十几年。而在这之前,她压根就没有思考过“成长”这个词的概念。回想从小就被家人惯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要什么有什么,就连上个大学都被家人安排了三个少女保镖在身边。与其说是保镖,还不如说是保母,只要是她喜欢做的事情,她们总是一块跟着疯,只要自己能开心。
和蔡华伸相比起来,他虽然玩世不恭,言行举止像个大流氓,但却有一种“江河湖海任我遨游”的气概,不但能在社会中独立生存,还能误打误撞地捡了个天外宝石变身为亿万富翁,虽然是个人都知道他这些钱早被家长没收了,但是很少人知道他其实还有一千万元存在银行里,知道这件事的也只有白暮雪一个人。
因为蔡华伸,她厌恶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在所有男人都在向她求爱时,偏偏这个流氓总是和自己处处为敌,还敢偷自己的内衣。想当年,多少人拜倒在她裙下,但是这些人若非被她冷眼无视,就是被那三个保镖顿抠打。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原来世界上唯一可以让她看多一眼的那个男人,恰好就是这个恨之入骨的流氓痞子。
今天他如愿以尝了,流氓痞子终于得到了报应,眼看就死翘翘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越这样想反而越伤心,由伤心的哭泣变成了绝望的痛哭。
看着她这双泪汪汪的眼,蔡华伸有些受宠若惊,自己的眼睛也感动得湿润了。传说中的第一母老虎,居然为他流泪了?看来收藏极品皮肤的时机指日可待。
在白暮雪漫长的感悟中,蔡华伸却在和仙笔用心灵对话。
“你说什么?你也可以治伤?”蔡华伸惊愕不已。
“我怎么就不能了?难道你忘了自己的猪头症是谁治好的吗?”仙笔不服气道,它的声音虽然和小仙的一模一样,但说话的语气和性格却是天差地别。
“啥?我的猪头症!是你治好的?”蔡华伸如果还有力气,早就把眼皮都睁破了。
“莫非你还以为是自己的免疫力惊人?”仙笔轻蔑地说。
“不是因为我进了梦幻仙境!才好的吗?”
“你傻啊?进了梦幻仙境受的伤就会好?照你这么说,那在梦幻仙境里打架的神仙不是无聊死了吗?”
“梦幻仙境里有人打架?谁在里面打架?”蔡华伸吃了一惊。
“哦没!没什么没什么,我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仙笔说得口吃起来。
“拜墓穴!”蔡华伸开口说道。
白暮雪抹抹眼泪,回道:“什么?你怎么还没死?”
“我都还没跟你上过床,怎么舍得死?”蔡华伸有气无力地说。
白暮雪居高临下无奈地看着他,这人都快没气了,他哪来这么多话说?
“麻烦你帮我把那笔捡起来!”
白暮雪听话地捡起来。
她发现这笔看起来很眼熟,每一次她看见蔡华伸画画他都是用这支笔,难道还真的是什么家传之宝?
“为什么你每次都用这支笔画画?”白暮雪轻轻地把毛笔交到他手上。
“因为用惯了。”
白暮雪回忆起过去的每一个细节,她总是觉得这支笔有些猫腻。就拿刚才的事来说,他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画好一幅画的?
“对了!他好像没沾颜料——”这一个信息就像一个炸弹一样在她脑海里炸了开来——这个男孩!不对劲!
且说蔡华伸把仙笔拿在手里,顿时感觉到一股舒服的热流流遍全身,笔竿有一丝细微的颤抖,只有握着的人才能感觉出来。同时他的疼痛正在逐渐减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