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吃饭。多余的话就不说了,马寡妇这个称号从此一去不复返,以后大家只会记住白秋琴这个名字。只要我没死,不会再让人欺负你们。天恩你意思下就行。姐,我干了!”说着一口喝完。
马寡妇的本名叫白秋琴,因为丈夫姓马,因病而死,所以人们渐渐忘记她的本名只叫她马寡妇。她此刻心中五味杂陈,来根的话虽然很简单,但却透着一股强大的自信,她不知道这信心源于哪里。他要让自己做回白秋琴,而不是一个死了丈夫的守寡女人。
白秋琴心中默念:“做回自己?做回自己?”
她拿起酒杯,热泪盈眶的看着来根说:“好,从今往后没有马寡妇,没有人欺负咱们孤儿寡母,我叫白秋琴,我有一个弟弟叫来根。”说完也一口气喝完杯中酒。
马天恩很小就失去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因为长期缺乏营养导致体弱多病,经常受村里其他孩子欺负,他的思想比同龄孩子早熟。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吃饱饭,让自己和妈妈过上幸福的生活,不用担心有人要债,不用看人脸色,不用听别人的嘲笑。
他不知道来根叔有多大的能力,他只知道来根叔给妈妈钱替自己治病,还买一桌子好菜请他们吃饭。
马天恩在心中发誓:“从今以后我有多能耐就使多大力,谁对我和妈妈好,我就几倍对他好。”这是年仅十几岁孩子简单明了的逻辑。但这个信念却深深植入马天恩的脑袋,从此一辈子坚定不移的跟着来根,成为来根日后重要的助力。
“来根叔,这杯酒无论如何我都要喝。爸爸死得早,妈妈辛苦挣钱不容易,我虽然想替家里分担可年纪还太小。我会努力读书,学好本领回来帮你。”闭着眼睛跟喝毒药似的把杯中的酒喝完,不一会功夫马天恩就酒气上涌,面红耳赤,头晕眼花。
白秋琴将他扶到床上休息,自己又回到桌前给来根倒满酒,又给他夹了一只鸡腿,两人默默吃饭不说话。
白秋琴隐隐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命运之神不知道要将她带往哪里。她看着来根明亮的眼睛心说:“管他呢,哪怕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