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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是个混蛋!(2 / 6)

全,而不是到处乱跑。

莫非有什么更重要的事让他去做?是什么事?

还是说,他听到了什么风声?

不可能。如今燕国非常低调,只是个不起眼的亡国,君世的计划虽然都准备好了,却还没有正式开始。而她要做军火的事也都只有心腹才知道,不可能有内奸。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在此刻也来到了落雁城?

想着想着,肚子就饿了,赶了一天的路只吃了点干粮,也是时候下楼去吃点东西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她擦净身体,换了件干净朴素的衣裳,挽着湿发便下楼去觅食了。落雁的美食名扬天下,汇集了天下美食的精髓,汤汁鲜美的三鲜汤包,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东坡肉,鲜美可口的葱爆虾,焖黄鱼,炒凉粉,虾爆鳝背面,银鱼蒸蛋……

也有好酒,缠绵温柔的稠酒,饮下一口,有种醉生梦死的感觉。

楼下有许多人在用晚餐,江火独自寻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下,刚点了一坛酒与菜,隔壁便有人坐下。闻声望去,冤家路窄,不是她前夫又是谁!

“……”江火无语的低下头,喝了杯茶,想装作看不见,可毓钟身边的小护卫却热情的很,臭不要脸的主动凑过来打招呼了,“哟,姑娘又遇见您了啊,我们真是有缘。”

江火干笑几声:“是啊,真有缘。”猿你妹!能不能带着你家主子离老子远一点,晦气不知道吗!

小侍卫沾沾自喜,吹嘘他国家的美食,简直把郑国夸的天花乱坠,堪比天上人间。江火心里不耐烦,面上却一直挂着笑,看起来就像是在仔细听一样。这一切落在了毓钟眼里,就好像一块石头投入湖面,激起了丝丝涟漪。

这女人……这副神态……

好像很久之前,也有这么个姑娘,跟在自己身边,听着那些趋炎附势的人聊无趣的话题,明明不耐烦了,却还是虚伪地笑着。别人看不出来,他却能一眼看破——她若真喜欢听,眼里都是笑意,她若是不耐烦,眼睛虽是弯着,眼角却有偶尔的抽动。

毓钟沉默地看着她。这时候江火叫的酒菜都上齐了,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不用听小侍卫瞎吹的理由,说“我先用餐了。”便埋头苦吃起来。毓钟发现她点的几样菜都很熟悉——椒盐虾,清炒小油菜,三鲜灌汤包,还有一大碗胡辣汤。

吃的时候,她习惯先喝一口汤,若是做的不错,合她口味,她就会抿抿嘴再喝一口。然后开始喝酒。

喝酒也是有个小习惯的,其他女子喝酒都喜欢斯文地用酒杯慢慢饮,她则喜欢直接喝,要么就用大碗大口大口豪饮。这毛病是以前征战漠北时留下来的,一直改不了,像个顽皮的男孩子。但入了宫后,她便再也没有喝过酒。

毓钟回忆起来,好像确实是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看过江火快活的喝酒了,就算是在各种需要饮酒的宴会上,她也只是以茶代酒,斯文地笑着说:“失礼了,臣妾不会饮酒。”

窗户边的女人也有同样的小习惯,抱着酒坛子咕咚咕咚直接喝了起来,酒的确是好酒,所以她一口气喝了半坛,然后胡乱用手抹了抹嘴。明明五官没有一个地方相像,可言行举止神态却像极了那个女人。

可他心里明白,再怎么像,也不会是江火。

他的江火,早已经在六年前,一把大火焚了自己,连把骨灰都没留下。

毓钟抿唇,神色中隐隐现出倦累。这些年一直无眠,那种倦累,已经在他身体里结成亘古不化的冰,要拽着他直至长眠。他疲惫地站起来,对小侍卫说:“我回去休息了,你自己吃吧。”

“哎?”小侍卫讶然,“主子,你不吃了么?”

毓钟没再理会他,径自回房了。江火在角落里望着他的背影,没有说话,沉默地抱起酒坛再次喝了起来。睡的并不好,隐约梦见了许多年前的事,很疲惫,半夜醒过一次,伸手摸到胸口那块玉石,紧紧攥在手心很久很久,然后又安然睡去。

这一次,没再做梦,一夜到天明。

次日,与随从前往落雁长鸣山观采火纹石,好看的小说:。

出门的时候再一次与前夫相遇。前夫这次倒是放下了高贵冷艳的架子,主动问她:“去哪儿?”

“……”老子跟你又不熟,你这种自来熟的语气真的没问题?江火说,“我去雁鸣山。”

“哦?正好我也去,一起吧。”

“……”

他上了马,马后面还有辆马车,一看就是早就准备好的,看样子在门口守株待兔很久了。

江火:“……公子,我们要去雁鸣山矿区的,那边乱,马车不好走,就不劳烦公子了吧?”

“上车。”

“……”

小随从与小侍卫一起捂脸泪奔:好可怕的男人!

江火无语,怕再拒绝会引起怀疑,只好硬着头皮上车了。

马车还不错,似是怕她颠簸,特意垫了层厚厚的毯子在里面,江火更加无语,从来不知道这家伙还有细心的地方?

等等,对一个从没见过面的陌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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