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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杀胡檄文(1 / 2)

“稽古天地初开,立华夏于中央,万里神州,风华物茂,八荒**,威加四海,华夏大地,举德齐天。

蛮地胡夷身居不毛,自当食吾汉食,习吾汉字,从吾汉俗,此后胡夷方可定居,远离茹毛饮血,不再兽人!然则,诸胡抢吾汉地,杀吾汉民。北地大好河山,本为炎黄之地,华夏之乐土,而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光和三年,胡狗鲜卑,大掠并州,劫财无数,掳掠汉女无数,夕则奸|*,旦则烹食,千女投江,河水为之断流!其丧心病狂,凡此种种,罄竹难书!

今之胡夷如鲜卑者,狼子野心,以掳掠屠戮为乐,强抢汉地为荣。而今之大汉,北地沧凉,十室九空,衣冠南迁,胡夷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数屠殆尽。天地间,风云变色,草木含悲!四海有倒悬之急,家有漉血之怨,人有复仇之憾。长久若此,则大汉危矣!华夏危矣!

曾记否?前秦大将蒙恬,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

曾记否?骠骑将军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

曾记否?定远侯班仲升,投笔从戎!

曾记否?伏波将军马文渊,西破羌人,南征交趾,老当益壮!

曾记否?大将军窦伯度,刻石燕然!

今蛮夷叩关在即,汉家男儿何在?立班超志,守苏武节,做易水别。落叶萧萧,壮士血热,寒风如刀,悲歌声切。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胡虏头,渴饮匈奴血。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诸胡逆乱汉室已数十年,今我诛之,若能共讨者可来也,暴胡欺辱汉家数十载,杀我百姓夺我妻子,今特此灭之,犯我大汉者死!杀我大汉子民者死!杀尽天下诸胡,匡复我汉家基业,天下汉人皆有义务屠戮胡狗!成不才,虽为没落宗亲,但欲以七尺之身复我汉室之辉煌,立不世之功业!蛮狗不来则已,敢若南下吾必使之有来无回!特以此布告天下。”

这是一篇刘成在马邑全军大比武之后,派遣高顺驻守长城之后,写的一篇檄文,旨在打响自己名声的同时或许能够吸引一些豪杰来投!虽然,以现在刘成的班底已经相当不错了,但是刘成的目标不止于此,所以谁又会闲人才多呢?

这篇抵御外族入侵的檄文,很快在并州已经附近州郡传扬开来。许多文人侠士读到这篇文章无不热血沸腾。

其实在汉末亦或者说在明以前,中国的文人都不想明以后那些读书人那般,手无缚鸡之力。儒家讲“六艺”精通:礼、乐、射、御、书、数。不讲其它,单单‘射’就有‘五射’:白矢,箭穿靶子而箭头发白,表示发矢准确而有力;参连,前放一矢,后三矢连续而出,矢矢相属,若连珠之相衔,这就是连珠箭;剡注,谓矢行之疾;襄尺,臣与君射,臣与君并立,让君一尺而退;井仪,四矢连贯,皆正中目标。由此看出,古代的读书人根本不是现在人们想象中的那样,百无一用是书生。古代,许多将领都是儒将文武全才。大名鼎鼎的‘诗仙’李白年轻仗剑出属,曾作过《侠客行》一首里面就有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言壮语。及至明以后,科举八股取士,有清以来更是使读书人彻底沦为统治者的奴才!

不过,刘成现在所处的时代可不一样,这是激情燃烧的东汉末年,读书人皆具“文人风骨”更有许多文人仗剑游历。更兼北方本来就民风彪悍,自古就有“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之说。燕、赵战国七雄,就是现在的幽州冀州并州等地,因此张飞就常称“燕人张飞”。刘成一篇檄文激发了许多人的热血。而且,这些年来外族人做得的确过分了,年年劫掠大汉,视汉家天下若无物。此前虽然有许多人对其恨之入骨但是终究没人出头组织,人单力薄无济于事。这些年最最出名的是‘剑神’王越了,此人几年前曾深入大漠,刺杀了羌胡大首领,以至于这些年,马邑西边的羌胡内部为了大首领之争大动干戈,这才使马邑少了另外一个祸害,。但是,想要如法炮制刺杀其他的外族首领却没有那么简单了,一来,各族首领自从羌胡首领被刺杀后,作了防备,有的部落甚至静止带武器的汉人进入其领地,实在是没有可以下手的机会;二来,王越这个官谜已经进宫贵为‘帝师’,而其他的人却没有王越那么高的剑术,就算去刺杀也是送死。这让许多想要饮血塞外的侠士抱憾。而今,有人组织对抗外族,许多人顿时兴奋了起来,纷纷向马邑赶去,想要饱饮侵略者的鲜血。

“这刘功易到底要干什么?”阴馆,郡守府。丁原看着眼前的不高,遥望马邑方向。自从见识了刘成这个没落的汉室宗亲后,丁原对他的感官一直一变再变。从刚开始时以为刘成只不过是一个妄想凭借一个小小县令之职大发其财的纨绔,再到后来,马邑竟然在刘成的治理下恢复生机,直以为他是一个有点作为的有点小理想的没落子弟,再后来杜康酒出世,遍销大汉,刘成还专门给他送里两坛让丁原从此再也喝不下其他的酒。尽管如此,丁原还是没有正视过刘成,再怎么说刘成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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