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那是哥的第一次啊!”
“嘿嘿,痞子哥,你开什么玩笑!谁信啊,你的经历我才不相信那是你的初吻呢!再说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亲吻不过是一种表达爱意的方式嘛,不存在谁赢谁亏的矛盾吧?”
“你懂个屁!没错,我能理解亲吻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这个没错,现在不是还有吻手礼,碰面礼之类的,这些个我都能理解。可本来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又是异性的身份,凭什么她说吻就吻啊。或许你会说我不浪漫,可我就不浪漫了,怎么着?我一直认为爱情,或者说亲吻一类的表达爱意的方式是很神圣的一件事儿。我不是跟谁都可以随便有肌肤之亲的,如果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喧泄所谓寂寞和一时的好感,那我会非常鄙视她的!在我看来,这和一夜情和嫖娼没什么区别!这又不是演烂到渣的爱情狗血剧,也不是变异版的琼瑶小说,这是我的看法我的原则,今天我要把它说出来,我就是这样看待爱情!”
痞子哥难得正经地说了一大堆话,觉得有点口干,吸了口豆浆,突然觉得这样喝不爽,干脆把豆浆盖子给拆了,然后一口气给干了,下喉之前还意犹未尽地咕噜捣鼓了一阵。这样一来瞬间气质又回到了屌丝范。转眼不经意看了一眼猪头哥,痞子哥吓了一跳:“阿树,你干嘛?”
我们的猪头哥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我们的痞子哥,嘴角流着汇聚成线的哈啦子,一脸脑残的扮相:“痞子哥,你好有思想哦!痞子哥,你不光车开得好书读得好长得很帅,就连思想也很时尚诶!我太崇拜你了。”
猪头哥咽了口口水,接着说:“痞子哥,我突然发现我其实不是对美女才感兴趣,我对那些有思想有深度的男人,更感兴趣!”
痞子哥反应过来,脑门上一团黑线,虽然还是初秋,但此时却像到了腊九寒天,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阿树啊,你鞋带掉了!”
“啊?哦……”
趁着猪头哥低头看脚的时候,为了自己人身安全的痞子哥,像被狗追一样跑得飞快。
猪头哥看着自己绑好的鞋带,知道自己上当了。看着痞子见了鬼似的逃跑,猪头哥嘀咕着:“看来大人物也经不起开玩笑啊,还是说痞子哥缺少人类的幽默细胞呢?”
坐在公共课的教室里,讲课的教授还没做完自我介绍,我们的痞子哥已经在这个良好的氛围之中呼呼大睡了过去。坐在一旁的猪头哥就纳闷了,就这样的人也可以考上研究生?还是特招生呢。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你说现在的天才啊,怎么就活得那么写意?别人朝九晚五地拼搏努力,做出的成果还不是那些天才稍微费掉神的事儿?
这个不能比,也别比。他们天才他们的,我们努力我们的,虽然看他们不爽,但每个人的方式不一样。不爽?不爽又能怎样,踢他们天才一脚?犯不上!
深深明白这个道理的猪头哥,白了一眼睡地正香的痞子,拿出自己的笔记本,还有教科书,认真听着老教授的讲课……
时间在痞子哥与周公下棋,猪头哥认真听课里一点点的流逝。转眼就要到了下课的时间,惦记着午饭的陈同学伸个懒腰,然后将课本和笔记收拾好了准备下课。
突然,一张粉色纸条被传到了猪头哥的手里。猪头哥拆开一角瞟了一眼就匆匆合上,小心肝像是受到了什么强烈的刺激似的,砰砰地跳个不停。
由于猪头哥的心脏跳动频率实在过于异常,导致睡在旁边的痞子哥感到了共振,幽幽地转醒了过来。察觉到猪头哥的异样,痞子哥随口问到:“阿树,你拿着什么东西啊?”
猪头哥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小心翼翼地伏在痞子哥的耳边,说:“学生会的副主席,大美女温如蕴写信给我了!看样子是情书诶!”
“哦,那给我看看。”
“不给不给,虽然你是我崇拜的大哥,但也不能干涉我的隐私!”
“好好好好,多大点事儿,瞧你激动那样。”
猪头哥避开痞子的视线范围,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看了没一会儿,就见到署名上石延枫三个大字,突然兴趣索然地把纸条扔给了痞子:“诺,信是给你的……”
温如蕴自从她与石延枫,秦惜三个人的绯闻传得满校园飞之后,一直都是深入简出,轻易不抛头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