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对老公安说:“请您叫上您的两位同行,咱们一起去现场再看看,可以么?”
案发现场已经给封了。
负责把守现场的地方公安打开了厕所的门,一股阴风呼地扑面而来!
我指着厕所门上的标志问:“这是不是男厕所的标志?”
地方公安看了看,点点头,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啊!这个女的怎么会跑到男厕所里?按她的身份跟文化程度,不至于连男女都分不清吧,这中文跟英文对照都标的很清楚嘛!”
这就是了。
死者是岛国某企业总裁的高级经理,时年28岁。以死者的文化素质,不可能连厕所门上的男女标志都认不全,更不用说去男厕所如厕了。但假如她不是主动进的男厕所呢?问题就又来了。当时我刚从厕所里出来,走出去也就几步路,时间上估算连两分半钟都不到,等我再回身儿时,男厕所已经进去人了。那也就是说,就在我走出去十几步时,有人进入了男厕。我在外边憋了几分钟后实在憋不住了,这才喊了列车员来开门。这前后大约耽搁了五分钟左右,在这个时间段里,犯罪嫌疑人实施作案的时间很充裕,一个身体健康的人被吊起来后,从开始到终结顶多三分钟左右,就回天无术了。因此,这个阶段,如果作案并且从天棚顶端脱身,时间绰绰有余。
地方公安惊讶地望着我:“小伙子你厉害啊!”
我小有些得意道:“写多了,情节啥的都能分析了。最终结果还要等司法鉴定。火车什么时间可以到达终点?”
地方公安看了看手表:“我们中途耽搁了时间,现在开始到达终点的话,要等到明天凌晨了。”
另外一位地方公安对那位老公安请求道:“请您下达命令,请求沿线所有站点派出警力协助,凡遇到停靠超过三到五分钟的沿线站点,请当地公安部门派出部分随车同行,封锁所有的进出车厢的通道,只准上不准下。所有的解释权留到终点站。”
我很支持这一做法,假设犯罪嫌疑人就在车上,那么此刻他一定是急于离开列车逃逸。因此,限制部分人身自由的做法实为万不得但已也无可厚非。经过此番折腾,我觉得大部分乘客也不会表示相左的意见吧。
火车很快在沿途各站集合起一支人数相当可观的公安队伍,控制住了整列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