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计划先打碎小书生一口白牙,让他无法再出言不逊,好以此讨史朝清欢喜,公子一高兴了,指不定多赏些钱银,是以他下拳留了三分,不敢一拳结果了对方性命。
但即便是这七分劲力依旧有着非比寻常的杀伤力,特别是突然横在书生面前的那家伙,鼻尖离拳头不过三寸,纵然他武艺有多高强,也决避不开这迎面的一击。
鼻梁骨较牙骨脆弱,拳头若能把牙床打烂牙齿打落,那落在鼻子上便能直接击碎鼻梁,鼻梁碎骨会顺着这一拳冲击之力贯插入脑,所以在大汉眼中,这多管闲事的家伙已然是一个死人了。
可是结果,却出乎了大汉的预料。
他的拳头疾如流星、快似闪电,是他赖以生存赖以成名的武器,但他想不到,世上竟有这样一双手,筋骨匀称,洁白修长。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戒指,显示其主人必是有着显贵的身份。但就是这双看似毫无杀鸡之力的手,竟比流星还要快,比闪电更无常,比迅雷更威猛。
在这大汉一个念想间、围观者一个眨眼间,追风一个迟疑间,这双手如猛虎出手蛟龙入海,没人说得清究竟怎么了,光影一瞬,只听“喀喇……”一声脆响,紧接着是那大汉撕心裂肺嚎叫着滚倒在地。
他的身子弓得像一只虾米,他的铁拳也废了。人们看见,他出拳那只手的指骨上,印着两只紫青的指印。是什么人?居然有这如此惊人的力道,仅凭两指之力,便击退了对方的雷霆重拳!此时那大汉的手关节已跟自己小臂错开,突兀的腕骨自皮下变形凸起,整条小臂则脱肘而出,划破皮肉,露出了白森森带血的臂骨来。
两只手指竟有如此力量,在场人无不动容,追风也是头一回见识到如此可怕的神力。大汉的手掌已然碎裂,日后治好了也是废人一个。众人一下被这血淋淋的场面震住,连那群张牙舞爪的打手们也都不敢再上前一步。
这时,人们才看清这有着惊人武力的家伙,居然是个未满二十的胡人少年。胡人多天生蛮力,但长得却都是身形魁梧满面横肉,虽然力大无穷,动作却不甚灵巧。而护着小书生的胡人少年,不止身形轻灵,长相更是不凡。
只见他身材修长匀称,着宝蓝色凤鸟衔花织锦胡服,脚踩鹿皮长靴;一头褐色卷发以碧玉冠束起,面相威武正气,鼻高目深,两道浓眉平成一字,眉尖斜插入鬓,一双碧绿眸子玲珑透光,晶莹润泽,眼角眉梢露出凛然英气,叫人望而生敬。
他此时孤身横在小书生面前,环视面前那一众宵小,恰如天神下凡金刚怒目,叫人感觉威猛不可侵犯。
人群有人已经认出这胡人少年的来历,纷纷交口道:“咦!那不是都知兵马使安庆绪将军么?”
“安庆绪是谁?这黄毛还没生齐的少年竟是个军爷?”
“嘿,瞧你这消息不灵通吧,也难怪你不识得他,这孩子就是大红人安大人的次子安仁执嘛!”
“啊,原来是他,他可什么时候改名了?”
“看,说出他本名来你就认得了吧,他本就是安大人麾下一员大将,小小年纪随他爹爹四处征战,最近才满十九,便破格拜了四品鸿胪卿兼广阳太守,皇上更亲赐名庆绪,安大将军又调他做了自己藩镇下的都知兵马使,今年这小哥接连加官进爵,可是人气正旺,安大将军一门实在是显赫得紧,我看如今朝中只有杨家能与之争锋啦。”
“哦!原来他是改了名儿,难怪我没听说过安庆绪这号人物呢,只是那安将军与史将军可是八拜之交,这安庆绪如今跳出来坏了史公子好事,莫不怕搅了两家情谊?”
“嘿,怎么会呢!安庆绪少年得志,你当这广阳太守的官爵是浪得虚名的么?自古英雄出少年呐,这安庆绪素来仗义执言,好打抱不平,救民水火。为人更是侠肝义胆,处外待人以义,检自身以正,交人际以诚,他这平日所作所为,那件不是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的侠义之事?而且他待下极严,手下的家丁也都是极有礼貌,从不做那仗势欺人之事。如今安公子救下那书生,也是情理中事,这位史公子还有一个胞兄史朝义,与安公子是极好的朋友,想来两家也不会因此落下什么嫌隙,由这安公子出来主持正义,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啦!”
正当众人议论不休时,只听安庆绪开口道:“史兄,上回家宴一别,许久不见。今日春和日丽,为何却要如此大动干戈,实在有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