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那好,明天晚上,我们在西街香洋酒吧举旗,今天晚上我们不醉不归!”火哥说完已经举起了酒杯。
当酒水已经喝进众人的肚子,口水突然问道:“火哥,香洋酒吧是在西街的吧?”
火哥点头道:“是啊,有什么问题?”
口水解释道:“那条街道虽然没有势力管辖,但是,许多大小帮派还是紧盯着的,特别是鲨鱼帮,现在我们跟鲨鱼帮有了矛盾,现在突然插一脚进去,会不会太过草率?”
疯子靠的一声,说道:“怕什么?鲨鱼帮也不过是个小帮派,虽然我们现在实力还敌不过他们,但是我们也不可能总窝在东街吧?这个鸟不拉屎的贫民街区,我可一天都不想待了。”
口水鄙视的看了疯子一眼,骂道:“你可真对得起你这外号,你自己疯就得了,别拉上我们,我们现在总共才有多少人?鲨鱼帮最少四五百人,每个人吐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你!”
疯子不服气的一拍桌子,指着口水就想骂,火哥制止道:“别吵了,口水说得对,疯子你就是个缺根筋的人,不过,口水说的我早就考虑过了,西街是个油水特多的地方,为什么没人大帮派去抢?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想发生冲突。”
这时候,杨凌志接道:“所以,就算我们插脚进去,那些大帮派也不会对我们怎么样,因为他们任何一个都不想当出头鸟,当挑事者!”
火哥恩的一声点了点头,口水则是哦了一声道:“原来是这样啊,不过,就算如此,那鲨鱼帮和其他的小帮派也不会任由我们在西街举旗吧?”
火哥耐人寻味的笑了笑,说道:“这你就不用瞎操心了,我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不会让兄弟们去冒险的,你们听着,你们几个明天的任务就是闹事!”
一干人闻话后,都疑惑了,疯子首先问道:“闹事?火哥,你这葫芦卖的是什么药啊?”
火哥没回答,反问道:“你最近收了多少小弟?”
疯子道:“将近五十个!加上口水、铁面、水牛、犀牛的,我们现在人数已经有两百四十多。”
火哥双眼精光一冒,继续道:“人数足够了,疯子,明天你带五十人去鲨鱼帮的场子里闹事,口水和铁面去龙威社闹事,你们要记住,闹归闹,别整出大动静,尽量别打起来,九点之前,必须赶到香洋酒吧!”
疯子三人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这时,水牛问道:“火哥,那我和犀牛呢?”
火哥看了他一眼,说道:“明天晚上,你们两个八点和我去香洋酒吧举旗,对了!还有小志,你明天的任务就是杀了鲨鱼,你敢吗?”
杨凌志还未回答,众人就已经是一阵唏嘘,只因为,杨凌志的任务是最危险且又最具有失败性的。鲨鱼帮的老大,鲨鱼。此人阴沉冷静而狡猾,身身也极好,做事不拖泥带水,是个极难对付的角色。
水牛有些担心的问道:“火哥,你让小志一个人去杀鲨鱼?有些不妥吧?谁不知道鲨鱼是出了名的凶啊?而且,他身边每天都有几个贴身小弟守着,要杀他,谈何容易啊?”
火哥当然知道水牛说在在理,当即陷入了沉思,不过,这时候杨凌志忽然点头道:“火哥,就这么定了,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一次极大的转机机会,不成功,便成仁!杀鲨鱼的事,交给我了,杀不了他,我就不回来见你。”
“好样的,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事成之后,你先在月夜酒吧避一避!我已经跟老板打了招呼了,他会安排的!”
杨凌志点点头,表示了解。
次日上午十点零四分,西街街口,杨凌志戴着一副黑色闪光墨镜,手里拿着一份报纸看着,过了一会儿,他又把报纸随手一扔,看着过往的人海,看着人们忙碌的身影,杨凌志突然想到了家人,想到了兄弟。
外婆又在帮我织毛衣吗?母亲的心脏病还有没有复发?清哥他们又在干嘛?这种种的未知,杨凌志当然得不到答案,叹了一声后,杨凌志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皮肤很黑的中年大汉,他就是鲨鱼帮的老大,鲨鱼。
仔细的又看了几眼后,杨凌志就继续紧盯着街口。
就在这时,一辆蓝色的丰田汽车正向杨凌志这边行驶过来,开到杨凌志身旁一家名叫天香水谢的休闲会所门口停下了,见此,杨凌志把照片撕了个粉碎扔进路边的垃圾箱里,抬脚向丰田汽车走去。
这时候,前车门打开了,先下来了一个年轻人,他跑到后门将打开,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先下了车,紧接着,一个三十多多岁的中年人也下了车,此人正是鲨鱼,他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左右望了望,突然眼光落到了正在向自己走来的杨凌志。
杨凌志一惊,随即又冷静下来,装作无所事事的继续往前走,鲨鱼见杨凌志往自己面前走了过去,抬脚向天香水谢走去,脚步刚起,就听有脚步声已经到了自己的身后。
鲨鱼猛的一回头,杨凌志手里的片刀已经刺了过来,鲨鱼应极快,一闪身,杨凌志刺了个空。一旁的三个年轻人见此,大喊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