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说道:“本将今日就让你知道,本将两千铁军,如何杀你两万乌合之众。”
“大秦狼骑,冲锋。”
“呜呜呜”
三声号响,天下独有,大秦冲锋号。两千狼骑竟然以高顺为首,率先往糜芳这边泄洪一般奔袭而来,那气势,那雄壮,让糜芳一个后退,战马几乎拉扯不懂。糜芳一个面无血色,回头一看,眼露胆怯。
司马懿一惊,大喝一声:“将军,我们有两万人,外围还有一万兵马。”
糜芳一愣,继而安心,挥动战旗就围高顺。
没有胜算,绝对没有,那怕大秦再精锐也没有,要是连这能破,大秦早一统天下了。司马懿不停想,不停转,为什么?为什么高顺要飞蛾扑火?为什么?
战马奔腾,那一幕幕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出现在高顺的脑海。在匈奴,第一次遇见主公,第一次跟黑云打交道的时候向主公展现了自己的才华。平汉中,主公让自己一介奴隶独掌军事,成为汉中第一将
一切的一切,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高顺微微一笑,主公,高顺不是不会笑,只是高顺笑得少而已。
知遇之恩,这种恩情比许多其他的感情都让人难忘,而且重要的是,这种恩情只有那个当事人才会铭记一生。
高顺大吼而起,战枪一指:“杀。”
糜芳狰狞着也是大叫:“你是找死。”
找死,司马懿一愣,眼睛慢慢的,慢慢的睁大,直到血丝满眼,惊骇无比,呐喊的战场上,司马懿一声高叫:“住手,将军,中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