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家乐福、苏宁、雀巢、一汽丰田、诺基亚、爱立信等,对消费者提供越来越多的服务,尽快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消费纠纷问题。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邮政总局的领导与行业协会一起,研究改进解???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措施。中国移动2009年提出了“便捷服务,满意100”,作出了6项承诺;雅芳化妆品有限公司严把进货渠道关,保证产品质量,注重员工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开展“我与安利产品”活动;中国工商银行开展“中国银行卡创新与发展”研究性论文征文评选活动,了解消费者的意见,改进自己的工作,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据统计,全国有200多个生产、服务企业与中消协建立了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和联络员机制,畅通消费争议解决快速通道,及时解决消费争议,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有所改正
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对行业企业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点评情况表明,企业对一批明显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改正:
江苏省284条不平等格式条款已整改到位,其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34条,其他38条被点评企业正在整改之中;江西省赣州市商业企业对点评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整改率达到了80%以上;就电信卡余额问题,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各电信企业分别推出不同方案,初步解决了电信卡余额问题;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规范,清理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针对广东消委点评的商品房认购定金问题,浙江省工商局针对13家省级银行消费贷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条款,发出了《修改通知》,浙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等三家银行进行了修改,其中八份消费贷款合同已通过了省工商局的备案审查;广东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的通知》,对购房定金和《认购书》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移动电话入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合同》新的示范文本,对六大不平等条款进行了修改或取消;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旅游局联合推出了《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在听取消协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的示范文本。
中消协点评的商品房九大陷阱问题,在北京市和部分地区得到了解决。中消协对汽车涉评企业发出了劝谕整改函,并对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的三家汽车公司进行了公开劝谕,企业对存在问题加以改正;上海电信企业对现有格式条款进行修改,推出的《电信行业服务公约》,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尽管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但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的现象仍很普遍。一些经营者缺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不能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有些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市场交易中假冒伪劣现象还远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消费安全问题突出。
农资投诉升温,种子苗木、化肥投诉增长较快
农资质量如何事关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事,尤其是种子、化肥涉及人多面广,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投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2009年上半年,在投诉总量下降的情况下,农资投诉量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成为投诉量唯一增多的投诉类别;其中农民对种子苗木、化肥的投诉量增长更快,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占农资投诉量的48.5%。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流动商贩走村串户推销劣质农资产品,农民发现上当后,往往无法找到投诉对象,增加了维权难度。
销售服务投诉激增,媒体购物问题多多
2009年上半年,销售服务投诉量同比上升68.7%,居投诉增幅首位。在销售服务中,反映媒体购物问题相对集中。目前,媒体购物已由电视购物、络购物延伸到了广播购物、平面媒体购物甚至短信购物等。一些经营者往往采取夸大、虚假宣传方式,通过媒体发布购物广告,吸引消费者购买。由于媒体购物的非现场性,消费者无法对产品真实情况进行直观感受,加之经营者设置的一些减轻、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条款,置消费者于被动地位,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如货不对板或假冒伪劣),消费者很难要回货款。
金融服务投诉持续增长,误导储户变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