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协定》对附件Ⅰ国家减排义务的规定大大弱化。《马拉喀什协定》中对附件Ⅰ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要求,只在1990年的基础上整体减排了1.8%。这其中涉及很多技术性细节,例如基年、碳汇额度等计算公式。
《京都议定书》从被各国采纳到正式生效竟长达8年之久,原因何在?这还得从头说起。
《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必须满足两个基本要求。第一个是必须要有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第二个是签署该条约的附件Ⅰ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必须达到所有附件Ⅰ国家1990年总排放量的55%。
因为有广大的没有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存在,第一个生效要求很快就实现了,2002年5月23日,《京都议定书》在冰岛正式获得通过,难点就落在了第二个要求上。
发达国家分为欧盟和以美国为首的伞形国家集团两大阵营。在伞形国家中,仅美国一国的碳排放量就占发达国家1990年排放总量的36.1%。这意味着,虽然欧洲态度很积极,但是其本身的碳排放量并不大,如果美国不签署《京都议定书》,只要还有几个国家不签署,那么该协议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
由于伞形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需要得到议会的批准。议会既可以否定,也可以搁置政府的协议。美国总统克林顿批准《京都议定书》之后,一直没有获得国会通过。
残酷的事实还是发生了。2001年6月11日,小布什在就任美国总统后首次出访欧洲前几小时的讲话中,突然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这让欧洲方面暴跳如雷,同样愤怒的还有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各国政要纷纷指责美国,一时间美国成为了众矢之的。
美国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出现这种态度的改变,据小布什解释,有三个原因:一是科学界认为全球变暖的结论存在不确定性;二是必须把发展中大国例如中国纳入减排计划中,否则减排效果不明显;三是限制使用化石燃料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影响。
以上道理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在笔者看来其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是源于国内政治的变化。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态度向来差异很大,所以美国对待气候变化的态度与谁执政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在2001年总统竞选期间,为赢得西弗吉尼亚等州的支持,小布什向煤炭、电力、石油和钢铁公司许下了诺言,要退出《京都议定书》,小布什当选后,自然要兑现这种承诺。